【直报网北京4月13日讯】(人民日报 吴秋余)国务院新闻办4月12日举行吹风会,就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开试点有关情况,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特定行业享受过渡性优惠政策 “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是本届政府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减税,按照测算,2016年减税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史耀斌介绍,5月1日开始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主要内容是“双扩”:一是将试点范围扩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试点完成后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二是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 史耀斌表示,全面推进营改增改革有利于拉动经济,特别是在当前许多行业、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有利于给企业增加活力,给经济增加动力,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同时,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政策取向,突出了推动服务业特别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可以有力促进产业分工优化,拉长产业链,带动制造业升级。可以说,营改增是创新驱动的“信号源”,也是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助推器”。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全面实施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史耀斌介绍,财税部门按照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测算确定了各试点行业的适用税率,对4个行业原税收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和老项目实行政策平转,对特定行业制定了过渡性优惠措施等。做上述安排,总体上可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 此外,对于特定的行业制定了一些过渡性的优惠政策,比如允许房地产企业扣除土地的购置成本;对金融机构尚未收到的逾期贷款利息,在实际收到时再征税,减少企业财务负担等。“这样一些政策,完全可以保证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史耀斌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