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三项社保费率每年减负84亿元 近年来本市在社保方 面实现了“三降”,通过降费率减负担,全力护航社会稳定。其中本市通过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了企业负担。2015年,本市工伤保险费率总体降低,平均费率降低至0.45%以下;2016年,又阶段性降低两项社保费率,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下调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下调到0.8%。三项社保费率下调后,既不影响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每年还可为全市参保单位降低成本84亿元。 本市降低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医疗负担,制定出台了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制度。大病患者在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后,大病保险可“二次报销”。政策范围内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以上5万元以内的,报销50%;超过5万元的部分报销60%,上不封顶。更让群众满意的是,这项费用不需个人申报,医保系统自动结算,将报销费用直接打入参保人的存折。 3年以来,这项政策已惠及城乡居民48666人,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3.5亿元。 此外,为了进一步降低特殊病患者的医药费负担,本市还制定出台了门诊特殊病政策,就是对长期在门诊治疗、医药费负担比较重的大病患者,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按住院标准报销。门诊特殊病的病种也由建立制度之初的3种,逐步增加到目前的9种,包括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肾、肝、心、肺等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由平均每年七八万元降低到5000元以下,大大减轻了特殊病患者的医疗负担,目前已惠及8万余人。特别是今年,本市还进一步简化了特殊病的备案流程,从原来需要经过七八个流程才能完成的审批,变成现在的“一站式”办理,病人不出医院门,就可以完成整个备案手续。 (原标题:北京市明年试点长期护理险 企退养老金涨至3573元)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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