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2月16日讯】(《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了解到,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正在酝酿中,或将在今年12月底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一起出台。据了解,不同于过往的按比例报销方式,未来医保支付标准将使医疗机构更有动力主动压低药品价格,这一政策一方面可以逐步缓解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另一方面也将对多数药品价格构成巨大影响。 医保目录+医保支付标准将出台 “医保支付标准”是指三大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在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时,医保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基准。医保基金根据药品的支付标准及医保支付规定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合称“定点机构”)支付药品费用。 近日,安徽省卫计委重新调整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的医保支付参考价。12月8日,安徽省卫计委、药监局等机构联合下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对《2015年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限价(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的药品进行价格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质量层次倒挂品种要调平。按通知要求,“医保支付参考价调整后,通用名、剂型、规格、包装材质,不同质量类型的药品,出现价格倒挂的一律作调平处理”,这意味着较低质量层次的药品价格不得高于较高质量层次的药品价格。 业内人士分析,安徽此规则若全国推开,可以推测未来省平台很有可能不再开始招标,现有的招标价格可能会成为省平台沿用的“门槛价”。同时,医保支付价将成为各省药品控费的主要手段,这一手段会在2017年全面开花,通过采购金额的总额限制来使企业服从医保支付标准情况的可能会越来越多。 事实上,在国家层面,“医保目录+医保支付标准”联袂出台的可能性也非常大。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近日表示,“医保支付标准将与医保目录一起出台,人社部等部委制定规则,省级政府制定具体政策,统筹地区制定支付方法。”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曾表示:“在国际上,医保支付标准有很多比较成熟的经验,我国一些地区也先行进行了这方面探索。人社部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已经起草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的实行规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了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