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意见稿内容 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 如:“宝”“灵”“精” “强力”“速效”等 名称含有“御制” “秘制”等溢美之词 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 如:名称中含“降糖、 降压、降脂、 消炎、癌”等字样 ●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也不用代号命名。 ●一般不应采用固有特定含义名词的谐音。如:名人名字的谐音等。 ●一般不应含有濒危受保护动、植物名称等。 ●不应采用封建迷信或低俗不雅用语。 ●名称中应明确剂型,且剂型应放在名称最后。 ●名称中除剂型外,不应与已有中成药通用名重复,避免同名异方、同方异名的产生。 ●中成药通用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不易产生歧义和误导,避免使用生涩用语。一般字数不超过8个字。 ■各方观点 像云南白药气雾剂、马应龙痔疮膏、风油精都是家里常备药,老百姓都认这些牌子,如果一夜之间这些名字都不存在了,会觉得很不适应。 ——昆明市一小学教师刘悦 不能用西医西药的思维来管理中医中药,在命名上尤其如此。中国传统中药在命名时往往要把发明人、生产地、君药的名称等因素都考虑在内,如“季德胜蛇药”“马应龙痔疮膏”“赵南山肚痛丸”等,这是对发明人贡献的一种认可。 ——中国社科院中医药国情调研组组长陈其广 中成药的名称需要规范,但也要尊重老字号老品牌。规范管理药物名字确实能够减少夸大疗效药品对消费者的误导,但对于少数具有历史渊源的、约定俗成的、老百姓认可的、有口碑有市场的老药不宜一刀切。 ——云南省卫计委副主任、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郑进 一些耳熟能详的老字号、老品牌是我国中医药文化的优秀代表和象征,具有世界影响力,需要区别对待。比如美国《巴伦周刊》就把云南白药列为了“美国人必须知道的10个中国品牌”,云南白药一旦更名,其代表中国的品牌形象将无从谈起。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质量总监李劲 对中成药命名进行规范是必要的,这是历史形成的问题。过去很多药名都是地方批准的,没有统一命名的规则。此外,不少中药虽然是一个名字,但实际上不是一个方子。 ——北京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付立家 (原标题:聚焦中成药改名:老字号老品牌名字或消失 为何要改?) 责任编辑:安安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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