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面清单如何全面实施? 涉及的市场主体更广泛,引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领域更全面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负面清单这一概念首先使用在国际投资谈判过程中,通俗地讲,正面清单是“允许才能干”,负面清单是“没禁止就能干”。按《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要求,将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在部分地区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并从2018年起正式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从“试行”到“全面实施”,会产生什么新变化? “‘全面实施’有两个层次,一是负面清单涉及的市场主体更广泛,二是引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领域更全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武常岐认为,在市场主体方面,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意味着我国境内企业不分国有与非国有、内资和外资,也不论规模大小,都将一视同仁,“法无禁止皆可为”;在涉及的市场领域方面,除了一些特殊行业,比如印钞这样涉及国家主权的经济行为,其他行业都可以引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能力。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各个领域都有体制机制障碍待破除,负面清单制度是一个重要的抓手。 此外,负面清单并不是简单地把正面清单反过来。“负面清单的制定设计要更合理,要进一步明细化、透明化、精简化,缩短负面清单,还要能依据市场变化随时调整,建立负面清单制度的动态机制。”武常岐补充说。 宏观调控如何创新和完善? 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健全双支柱调控框架 实现宏观调控有度,需要健全财政、货币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 财政政策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何谓“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白景明解释说,权责清晰包括两层内容:一是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细化中央和地方各自的行政权限、司法权限、立法权限等,基于此,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各自的财政事权;二是根据事权划分和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格局,科学核定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及其实现方式。 财力协调包括两层内容:一是中央和地方各自本级收入与所承担的支出责任相协调;二是实现中央和地方掌握的总财力与支出责任相协调。 区域均衡则指,收入划分要把省际间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省际间分布合理,以及各省对下的收入划分和转移支付相对平衡。 货币政策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为健全完善双支柱调控框架,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可从三个方面进行探索和深化:一是丰富货币政策工具,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二是完善宏观审慎框架,维护金融系统稳定。三是加强两者协调配合,发挥双支柱框架合力。 “国内外的一些案例已充分说明宏观审慎政策与货币政策相互协调的重要性,金融监管部门要根据经济和金融环境变化,深入分析、科学研判,做好两者之间的协调配合,发挥政策合力,更好地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在实施货币政策时,必须考虑其对宏观审慎政策的影响,权衡把握政策的方向和力度,使两者更好发挥作用。”董希淼说。 (原标题:市场经济体制如何加快完善)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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