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维刚认为,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是金融制度,但是现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缺陷。不管是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都有很大的运行风险。“像我们国家一样缴费满15年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全球是极少的,这造成很多人缴费时间很短,但是他退休以后领取养老金的黏性很长。”据测算,我国居民平均缴费年限和平均预期余命几乎相等,“这意味着以目前杠杆来说,(养老金兑付)是不可持续的,将来极易出现支付风险危机。”除此之外,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整体收益率比较低,存在贬值风险。 事实上,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仍靠财政支撑,基础养老金有一定的福利色彩,“但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财政的大量投入并没有换来更好的效果,收不抵支的地方也在增加。”金维刚说,3支柱失衡的情况亟待改变。 “第三支柱”是突破点 金维刚认为,以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第一支柱”基本走到头了,在没有实现全国统筹统支的情况下,“第二支柱”发展的时间窗口也没有到来,而第三支柱在发展方面没有障碍,个人养老金市场拥有很大空间。 事实上,作为“第三支柱”的重要基石,税延养老险和养老目标基金在2018年已实现改革措施双突破。 2018年5月1日,个人税延养老险在上海等3地开展试点工作,为期1年,根据《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每人缴费税前扣除限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税延额度最高为5400元/年。同年3月,证监会下发《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以满足养老资金理财需求,规范养老目标基金运作。 政策引导之下,保险、基金公司纷纷行动,相应产品纷纷落地。近一年来,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总体上处于“不温不火”状态,市场整体情况低于预期。 “‘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不是靠某一个行业发展起来的”,金维刚表示,想推动“第三支柱”的建设必须依靠政府的决心,由政府主导。“中国是一个高储蓄率的国家,关键是怎么引导居民,让他们意识到投资养老对自己的好处,这需要顶层设计和推动。” 中国养老金融50人论坛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董克用认为,健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制度的关键在于通过国家立法和财税政策支持,引导全体经济活动人口建立以个人养老为目的、自愿参加并且个人主导的积累型的养老金制度。“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慢慢调整和完善,这其中服务是关键。同时,还要加强对人们的养老金融教育。” 金维刚也提醒,“第三支柱”发展过程中,监管十分必要,必须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包括建立系统化管理平台,方便个人了解其帐户信息以及收益情况等。 (原标题:连续上调养老金 “第二第三支柱”得跟上)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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