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30日讯】(北京商报)“天价费用”“全额报销”……关于新冠肺炎救治费用的各种消息不绝于耳,治疗新冠肺炎患者的平均费用到底是多少?这些医疗费用由谁承担? 3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对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的采访视频,对公众关切进行了回应。
花了多少钱? 确诊患者总费用7.52亿元 “新冠肺炎患者无须承担医疗费用”的政策受到广泛好评,新冠疫情期间,医保系统共为全国新冠肺炎患者结算、支付了多少资金呢? 熊先军表示,截至3月15日,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93238人次(包括门诊患者多次就诊结算),涉及总费用103960万元,医保系统共支付67734万元。 确诊患者方面,全国确诊患者结算人数为44189人,涉及总费用75248万元,人均费用1.7万元,其中医保支付比例约为65%。 对于剩余部分,熊先军介绍称,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1月22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明确提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医保部门要求对于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 新冠肺炎的免费治疗为全国的患者打开了一条“救命”通道。“新冠肺炎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如果费用渠道不明确,患者会有顾虑,不利于及时诊断治疗和控制传染源。”熊先军表示。 在此情况下,医疗机构是否会因预算限制而有压力呢? 熊先军表示,为缓解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医保经办机构还专门预付专项资金用于患者救治。截至3月19日,各地医保部门累计拨付资金193亿元,其中湖北省37亿元。 此外,为了确保医疗机构不担心预算限制,能放心收治,医保部门及时调整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的总额预算指标,对相关医疗费用单列预算,不占用当年总额预算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