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5月7日讯】记者从太阳神官网了解到,2014年出台的新商标法规定,声音可注册成为商标。5月4日新商标法实施的第一个工作日,广东太阳神集团成为第一个被国家商标总局受理声音商标注册的企业,太阳神集团在第3、5、30、32、35等五个类别中分别递交了广告版、钢琴版、企业歌版、直升机版太阳神声音商标申报资料,“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将成为声音商标,受到法律保护。 好声音唱进新《商标法》 天后级女歌唱家毛阿敏演唱,著名歌曲创作家解承强、陈小奇创作的太阳神歌曲《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将随着新《商标法》的实施,迎来新的舞台。 新《商标法》于2014年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其第八条增加了声音为可注册的商标类型。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注册“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为声音商标。这意味着,“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不再只是一般的动人旋律,还将以商标形式登上法律舞台,助力改写中国大陆没有声音商标的历史。 为了这历史性的时刻,广东太阳神集团有限公司早已准备多时。自2013年8月31日新《商标法》修订案公布时起,太阳神一直马不停蹄筹划声音商标申请事宜。期间,太阳神多次与相关部门、专家面对面进行沟通,与知识产权专业人士保持紧密联系,随时关注声音商标动态,准备各种申请材料,第一时间申请注册声音商标,成为首批申请注册的企业。 知识产权专家认为,“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注册成声音商标,不但丰富了太阳神商标、品牌的构成元素,也为保护与“当太阳升起的时候”相关的知识产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太阳神听觉识别系统等企业无形资产的常态化保护成为可能。 此前,以“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为核心主题的太阳神听觉识别系统,只能通过整段传播的著作权加以保护,一旦将其独具特色的听觉元素单独抽离出来,则很难得到直接的法律保护。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非同凡响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旋律最早源自太阳神企业形象歌《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太阳神集团于1990年委托著名歌曲创作家解承强和陈小奇创作《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为企业形象歌,随后在广东省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注册,太阳神集团享有著作权。《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强劲地表达了太阳神企业异军突起的历史背景、艰苦创业的豪情壮志、继往开来的顽强追求和造福民众的社会责任感,是名副其实的“太阳神好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