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11日电(成都商报报道)省工商局昨日针对网络传销发出警示,称最近我省一些地方不断出现传销组织以“电子商务”、“网络团购”等名义,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手法从事传销活动,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网友们远离网络传销,知情者可向当地工商或者公安机关举报。 省工商局分析,传销组织者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传递,包括组织者发布的传销制度信息、参加者加入的信息、发展下线的信息、提取报酬的信息等,形成“信息链”;在资金流转上,通过银行汇兑、邮政汇款收取钱财,再按照同样渠道返回提成,形成“资金链”。不少网上传销没有真正的商品,完全依靠“信息链+资金链”运作。如2010年E时代网络有限公司传销案,该公司就是以在其网站上点击广告能获得金额报酬为名,在我省大肆从事传销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