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8日电(新华网报道)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介绍,2009年以来,宁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有关规定,以涉嫌组织传销罪等罪名抓捕传销人员104人,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捕5人。依法开展的传销刑事犯罪打击活动,使当地传销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据了解,宁夏近几年传销活动猖獗,五个地级市均不同程度存在传销组织,个别传销人员因经济所迫,还曾参与抢劫、绑架等违法犯罪活动。过去,各地工商部门虽对传销活动予以严厉打击,但普遍采取“发现一处窝点,取缔一处窝点,遣返一批人员”的方式。这种“捅马蜂窝”式的打击传销方式造成传销长期驱而不散,传销组织的头目也很难浮出水面。不少传销人员为收回自己的“投资”,被遣返后中途折回,继续从事违法活动。 针对这一弊端,宁夏公安机关与工商部门建立合作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自2009年以来,宁夏共取缔涉嫌传销窝点451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6935人。其中,公安机关利用自身的侦查优势,侧重于发现传销组织中经理、总经理等为首、核心人员,并将其抓获归案。 据悉,在宁夏已抓获的104名传销犯罪嫌疑人中,已累计有36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