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9日电(检察日报报道)为发财不择手段,积极加入“明明商”传销组织,打着响应国家扶贫政策的幌子,不断发展下线疯狂敛财。近日,年已六旬的耿平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江苏省启东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耿平虽年已六旬,却一心想发大财,听说有个“明明商”的传销组织回报很高后,专程从启东到南通,找到正在南通开展传销活动的“明明商”传销组织地区负责人王某。2011年6月,耿平主动要求加入了该组织。之后,耿平负责在启东地区发展成员,大肆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为尽快“开展业务”,耿平对外谎称“明明商”组织是响应国家扶贫政策而成立的,能使人快速致富,先行小康。在耿平的欺骗下,多名下线交纳了4010元到4100元不等的会费,成为“明明商”的“环民”(即“明明商”传销组织的初级会员),耿平又促使每名下线“生根”、“发芽”(即发展两名下线),升级为“薪种”(即中级会员),然后每月都可以领取“月金”。耿平还不断以巨额利润诱惑所发展的下线,称两年就能领取300多万元。仅仅4个月时间,耿平及其下线在启东迅速膨胀,发展了“明明商”传销人员129人,涉案金额52.2万余元。▲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