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0月29日电(贵阳新闻网报道)“市民广场背后是一个植被很少的自然山包,山包两则是树木繁茂的小山——这是政府建造的假山,含义就是我们的十六字方针中的‘正面打击 侧面扶持’”; “市民广场中央的阶梯,有5级,每级3道坎——这就是我们的‘五级三晋制!’” “广场内的5个大花台——指的是每个人实际出资50800元!” …… 2009年底,传销团伙开始聚集到金阳新区,以大量新建小区的空置房为据点,忽悠省外人员,进行非法传销活动。根据警方的初步调查,目前金阳新区的传销人员至少有7000多人,实际可能有上万人,很多人为此倾家荡产,大部分深陷其中。 文章开头的那些说法,就是传销组织者以金阳新区市民广场的格局,量身编造的一系列谎言,让很多省外来的人深信不疑。 这种新型传销到底是怎样设局,让受骗者源源不断地入局的? A.暗语:“我被一个善意的谎言骗来!” 金阳新区的世纪城和碧海花园组团,因空置房多,是新型传销活动的主要区域。2010年初开始,不少外省人员三五成群地进出,或在小区花园内游荡。他们年龄大多在二三十岁,穿着比较朴素简单,都背着个小包,手持低档手机,不是在打电话就是发短信,也从不和外人说话对视。 碧海花园的一物管人员说:“这些参加传销的人员,跟信邪教的差不多。我们上门收水费时,经常撞上他们在聚会上课,里面除了烂沙发就是床,说是在谈生意,或者给朋友过生日。鬼才相信!穷成那个样还谈生意?过生日?生日蛋糕呢?影子都没有!” 一位对这些传销人员观察许久的小区居民刘先生称,这些人就像地下工作者,经常在花园里打电话,一打就是老半天,几乎只听他一个人在说,全是外省口音。一天刘先生刚巧听到这些人通过电子门用普通话对话:“楼上的人问:‘你从哪里来?’下面的人回答:‘我是被一个善意的谎言骗来的。’然后门就开了。” 金阳公安分局专案民警说,这段对话就是这些传销人员之间的固定接头暗语。“传销人员相互打招呼,无论是下午还是晚上,开头总是‘早上好!’因为‘早上’两字,他们感觉是‘早上位、早升级,’听起来吉利。” B.套牢:“一夜暴富”的“1040工程” 传销团伙绝不承认自己搞的是传销,而美其名曰“连锁经营”、“资本运作”或“1040工程”。 曾被朋友骗到在广西钦州做传销的周先生向记者解释说,“1040工程”就是入伙时先交69800元,购买21份、每份3800元的份额,入伙次月,“组织”会退19000元,实际出资额即为50800元。任务是发展3个下线,3个下线再分别发展3个下线,当发展到29人的时候,即可晋升为老总,开始每月拿“工资”,直到拿满1040万元,就从“组织”里出局,完成“资本运作”,成为大富翁。因其制度是每一级下线发展3个人,就上一级,共有5级,称为“五级三晋制。” 周先生称,他认识7、8个长期搞传销的,没有谁发财,都是穷人。而骗他过去的朋友,花69800元已经做了两年,今年8月回来,人又瘦了一圈,抽的是4块钱一包的烟,问对方赚到钱没有,对方只是瞪着眼睛回答:“被套牢了!” C.洗脑:7天之后没有新人不沦陷 不断拉新人入伙是传销的基本方法,传销团伙精心设计了7天洗脑期,没几个新人能够经受得住诱惑。 一位经历过的网友,将这一过程总结如下: 第1天:亲情融化 疏忽提防;第2天:继续忽悠 疲劳灌输;第3天:逐步升温 忽略思考;第4天:假仁假义 软硬兼施;第5天:继续瓦解 各显神通:第6天:抓紧时间 绝不放过;第7天:假意送行 别有用心。 忽悠新人,最有威力的是对一批“即将升为高级业务员”的成员举行的“欢送会”,欢送对象会各自“深情款款”地述说自己都是苦孩子,现在经过努力和磨练,终于成功了!月收入几万元。 这位网友称,只要参加传销团伙,一周内绝对会让人口才很好,擅长诡辩和狡辩,很热情,跟常人完全不同。有的新人虽然在这7天内没有入套,但在“多看看吧,你回去的飞机票我买!”的豪气挽留下,又呆了2天,结果就陷进去了! 据金阳警方掌握的情况,参与传销的人员,每天都是集体活动,一是上课,二是交流,三就是用手机哄骗亲友,从早上6点半到晚上10点睡觉前,都安排得满满的。纪律很严格:不准高声喧哗、在外不与外人打招呼,不能用电脑上网和看报刊,客厅里的电视机几乎都是摆设,因为根本没时间看。 “在这样封闭的环境里,加上精心设计的骗局,很少有人不入套。”负责侦破传销案件的汪警官说。 D.打击:政府开始摸底调查 今年以来,贵州省政府和贵阳市政府接到不少传销人员家属的举报,仅贵阳市政法委,目前每天就会收到几封举报信。这引起了省委省政府和贵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拟对金阳传销实施综合治理,并以釜底抽薪的方式给予致命打击。 10月14日,金阳新区召开了全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开始对全区的传销团伙作摸底排查,登记备案。对查实由传销人员租用的房屋,根据《贵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房东收回房屋,不给传销团伙以生存空间。同时,公安、工商部门加大对传销组织的打击力度,由民政等部门做好参与传销人员的遣返工作。10月16日起,市民广场上对传销人员的宣传和遣散工作开始日常化。 10月22日,贵阳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贵阳市开展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工作意见》,要求公安、工商部门及时掌握传销活动情况,建立传销人员“黑名单”数据库,联合做好打击工作;凡参与、纵容、包庇传销活动的本地公职人员和党员,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由市政府金融办协调各家商业银行,查询、暂停结算或冻结传销头目和骨干的银行账户,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传销集资行为。 传销者编织的几大谎言 金阳新区的建设成就,被新型传销组织说成是国家支持他们的成果。金阳公安分局民警介绍,传销组织忽悠新来的人员,首先会带着他参观新区,最后带到市行政中心的市民广场,开始施展他们用这里的格局编造好的一系列谎言: 谎言一:市民广场背后是一个植被很少的自然山包,山包两则是树木繁茂的小山——“这是政府建造的假山,含义就是我们的十六字方针中的‘正面打击、侧面扶持’”; 谎言二:市民广场中央的阶梯,有5级,每级3道坎——“这就是我们的‘五级三晋制!’” 谎言三:喷泉周围有21棵树——“这就是1040工程中的申购21份份额!” 谎言四:广场内的5个大花台——指的是每个人实际出资50800元! 谎言五:广场上一条龙的造型上,有9个龙爪,10个龙爪印——“这叫十全九美,因为我们的连锁营销再成功,也不可能十全十美,总会有瑕疵!” 更大一个谎言是:“购买21份的69800元中,45%交给国家(实际被头目瓜分),55%作为奖金分配!” 据警方介绍,传销团伙甚至把政府部门出台的任何相关的文件和政策,都说成是所谓“暗中”支持他们的证据!▲ 延伸阅读: 知情不报 房东有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7条规定: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房屋从事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26条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培训场所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朱启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