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2月8日电(青岛新闻网报道)20岁的沂源姑娘江某被传销组织诱骗到黄岛区,拘禁在一处5楼的民居里。为了能够逃离传销窝点,女孩扯着床单准备从5楼窗户下来,却不幸坠楼身亡。昨日,记者从黄岛区人民法院获悉,3名涉案传销人员赵某、曹某、张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7年、9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近30万元。 顺床单逃离不慎坠亡 2011年8月22日,传销组织成员张某以帮助找工作为名,将20岁的江某骗到黄岛区某小区一5楼住房后,就将她身上的证件及手机全部没收。随后几天时间内,便有人开始轮番对江某讲课洗脑,并采取贴身看护的方式加以软禁,防止其逃跑。发现被骗入传销组织后,江某非常害怕,不知所措。8月25日凌晨,趁看管的传销组织人员熟睡时,江某扯下床单系在窗户上,打算顺着床单逃走,结果不幸坠楼身亡。 事发后,民警迅速抓获该传销组织涉案成员赵某、曹某、张某。经审讯得知,27岁的赵某最初也是被人“骗”进传销窝,但为了赚钱他就一直从事传销工作没有离开。 女子被传销人员拘禁 “我们公司制度上规定级别最高的是高级经理,其次是经理,然后是主任,最后是业务员。在黄岛这边高级经理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老乡是经理,我是主任,像我这样的主任挺多的。有新朋友要加入我们的组织就要交3900元钱,作为购买一种销售权力,才能成为业务员。”赵某说,自从江某被骗进窝点后,无论是去楼下上厕所还是外出购物,都由他和其他两人陪同,防止她单独行动,变相地看着她。 “江某那天晚上想逃走,当时房间里面有另外3个女的一块住且防盗门反锁着,如果她从门走会弄出很大的响声,而且我们就住在隔壁,所以从窗户逃走,结果坠楼摔死了。”赵某说。 非法拘禁被判入狱 经审理查明,自2011年3月份起,赵某伙同曹某、张某等人聚集在黄岛区永兴岛路一5楼民居内进行传销活动,期间由赵某担任业务主任进行管理。2011年8月22日,张某以帮助找工作为名将江某骗至黄岛区,后赵某安排曹某、张某等人对江某讲课传授传销课程,并采取贴身看护的方式防止江某离开。江某于8月25日凌晨1时30分许,从该民居翻窗欲逃离该传销组织时坠楼身亡。黄岛法院认为,赵某、曹某、张某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7年、9年,并赔偿受害人家属近30万元。 法官提醒,从事传销终将害人害己,希望那些仍然沉迷于传销致富美梦中的人能够早日迷途知返。如果一旦被骗后身陷传销组织,一定要争取时机及时报警。即使无法报警,也要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寻找机会脱身,切勿选择江某这种高风险的方法冒险逃离,以免最终送了自己性命。▲ 责任编辑:朱启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