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1月8日电∕“传销公司”四名高管因涉嫌非法经营被警方控制后,公司行政部总经理林宗积带领数十人冲进警方所住酒店,将四名高管中的两人劫走,并将警方扣押的涉案物品转移。逃亡5年后,林宗积投案。 新京报报道,近日,平谷法院以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和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判处林宗积有期徒刑7年,其他参与者也分别获刑。 被告人潜逃5年后投案 42岁的林宗积,曾是北京百姓天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百姓天地公司)的行政部总经理。 相关材料证实,2006年12月29日,内蒙古警方到平谷区一开发区,将涉嫌非法经营的百姓天地公司总经理王晓民、执行总裁刘文堂等4名公司高管控制,并将4人分别羁押在平谷区某酒店的4个房间进行审查。同时,内蒙古警方还依法扣押了百姓天地公司的汽车、电脑、银行卡和财务账簿等涉案物品。 证据显示,2006年12月31日3时许,林宗积与他人经预谋,指挥并带领数十人乘车赶至酒店,采用踹房门、砸手铐等暴力手段将王晓民、刘文堂劫走。事后,林宗积还指挥、带领数十人,采用砸、撬被扣押车辆、放车胎气等手段,将警方依法扣押的电脑、银行卡和财务账簿等涉案物品转移。 案发后,林宗积潜逃。2011年11月27日,在浙江老家投案。 检方认为,林宗积的行为构成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和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 被告人到案未如实供述 去年7月,平谷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林宗积对指控的基本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但不承认是组织者,只称“当时人太多了,很混乱,我是跟着大家一起去的”。 公诉人出具多份证据显示,一同参与抢人的被告人均证实,“抢人”是由林宗积组织、策划,“抢人”时,林宗积指挥大家分组,有的堵住楼梯,有的在停车场控制民警,他还画了一张图,标注了被关押高管的位置。 平谷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方指控,并认定林宗积是“抢人”的主犯,虽自动投案,但到案后并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鉴于林宗积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