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3月13日电】 (《江苏新闻网》记者 王林萍、朱晓颖)江苏启东的杨某曾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直至2010年3月才刑满释放。谁料,2011年4月,他又进了传销组织“ABCD财富网”,并动员友人陈某也加入了该组织,二人在启东发展下线百余户。3月12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陈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和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和人民币三万元。 江苏新闻网报道,“ABCD财富网”是以投资所谓“ABCD农业项目”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直接或间接引诱他人参加并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该投资项目,按照参加先后顺序及介绍与被介绍的关系组成层级,从事传销活动的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主要运作及获利模式为:一是静态收益,投资额分为人民币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和10万元,投资周期分为3个月、6个月、12个月和36个月,回报率分别为月息6%、8%、11%和16%;二是由代理受益、组织受益、保荐受益等组成的动态受益。 2011年4月,杨某经人介绍购买“ABCD财富网”的粮食合约,加入该传销组织,取得发展下线资格后,动员友人陈某缴纳2万元加入该传销组织。二人利用陈某在启东市汇龙镇的助动车经销店,通过投影仪播放“ABCD财富网”农业投资的相关资料等宣传方式,引诱他人加入该传销组织,并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 2011年10月16日,杨某和陈某还组织茅某、黄某等人至北京参加“ABCD财富网”的新闻发布会,并领取他们传销团队所获得的奖励品奔驰JB7161F型轿车2辆。此举更赢得了大家的信任,一时间许多人纷拥加入该组织,至2012年2月,杨某、陈某在“ABCD财富网”上注册账号599户,发展下线超过四层级共计100多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陈某以投资所谓ABCD农业项目为幌子,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直接或间接引诱他人参加并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该项目,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本案是共同犯罪。被告人杨某、陈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杨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念其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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