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4月13日电】(《南方都市报》 记者 杨秀)高达2 .6亿元的巨额资金,在不到10个月时间里滚动进入佛山南海一家名为军圣贸易商行的传销组织,而这一切都发生在当地工商部门对该机构进行立案调查之后。昨日,江门市新会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该宗特大传销案,14名犯罪嫌疑人中半数以上为退休老人,其中年龄最大的已有80岁。 传销组织扩至顺德、江门、英德多地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该案昨日在新会区法院开庭,14名被告人多为女性,其中一半以上是已退休老人,最年长者已有80岁。该传销组织被捣毁后,军圣贸易商行法定代表人李某彩并未归案被诉。 据新会区检察院起诉书称,南海区军圣贸易商行成立于2011年1月,李某彩、金某龙等人(均另案处理)以推销商品为名,通过以发展人员数量计算报酬等方式,促使人员网络不断壮大,先后成立军圣营销新会店、英德店、中山店、江门店、顺德店等多家下属专卖店,并以“购权返利”的方式吸引会员大量购买权积分,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本案被告人张某娟、邝某坚于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期间,通过统计汇总下属各专卖店购权情况及编制人员网络图等方式,协助李某彩、金某龙等人经营佛山市南海区军圣贸易商行,引诱会员购权款项共计2.61亿元。 另一被告人赖某涛于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期间,通过担任讲师及提供账户经营购权资金等方式,协助李某彩、金某龙等人经营佛山市南海区军圣贸易商行,并引诱会员购权。其他被告人分别为军圣贸易商行及其在新会、英德、中山、江门、顺德等地下属专卖店的投资者、经营者、业务员,引诱购权款项分别从数十万元至2000多万元不等。 新会区检察院起诉认为,张某娟等13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层级和发展人员数量计算报酬,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李某芳从事传销活动,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2011年5月被立案调查6月起疯狂作案 记者从佛山市政府网查询发现,南海区工商局于2011年5月对其进行查处,但其后该组织仍继续传销作案。 当时市民投诉称,家里有老人家总是劝身边亲戚参加投资,说军圣公司以前要3000元入会,现在酬宾价每人300元,还有分红。“据说上星期还专门召开大会,公安局、工商局的人都有参加等等,我们判断应该是涉嫌传销和欺诈的,其具体位置为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副楼3楼1号。” 2011年5月9日,南海区工商局经检支队现场检查发现“军圣公司”已申领营业执照,核准名称为佛山市南海区军圣贸易商行,经营性质为个体工商户,现场有5名工作人员,经检支队对该经营户的经营账册、经营单据和办公电脑内数据进行了检查,“现已对该经营户的经营者涉嫌传销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过程中。” 而从检方起诉看,该组织传销活动集中在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期间,涉案金额更达到惊人的2.6亿元。佛山“天天新”论坛网友“喜欢逛论坛”2011年11月曾经发帖,称一位朋友家的老人就被骗入了10股,只得到了一张手写的收据和一张所谓的会员卡。据其了解当时价格是每股200元,最低一次入10股,每月返利超过10%,周边许多中老年妇女被骗。 本案今日将在新会区法院继续开庭审理。▲ 责任编辑: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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