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5月28日电】(金羊网 彭小军)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连番强力打击,在广东省一度猖獗的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目前已得到有效遏止,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今年以来,广东部分地区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有所抬头,引起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注和重视。4月7日,全省召开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范围内迅速开展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清剿行动。 4月15日和5月13日,全省开展了两次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集中统一行动,对传销分子匿藏窝点开展拉网式清理,全面检查出租屋、空置楼盘、宾馆、公共娱乐场所及其他外来人口聚居点,清查传销人员,收缴传销物品,抓捕传销头目,捣毁传销窝点。据统计,行动以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1000多人次,清理遣散传销人员34000多人次,清查传销窝点3369个,抓获传销头目260人。 有关部门昨天公布了广东近期破获的10大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虽然这10宗案件尚未全部结案,但已有多名传销为首分子因诈骗行为受到法律严惩,其中量刑最重的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一、宋仕波等传销诈骗案 被告人宋仕波、翁虎城、彭宗贵、彭宗富、陈华、苟国于1998年7月份至2002年10月份间在普宁市云落镇等地,以介绍他人加入虚构的“香港盛怡国际企业发展公司”,可获取高额利润为诱饵进行诈骗活动。其中被告人宋仕波共骗取包括被告人翁虎城在内的500人的会员费共计人民币160万元,被告人翁虎城共骗取张健等410人的会员费共计人民币131.2万元,被告人彭宗贵共骗取曾松云等250人的会员费共计人民币80万元。被告人彭宗富共骗取曾小红等160人的会员费共计人民币51.2万元,被告人陈华共骗取徐容华等23人的会员费共计人民币7.36万元,被告人苟国共骗取30人的会员费共计人民币9.6万元。普宁市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6被告13年至6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元至1万元不等。 二、周文均等传销诈骗案 被告人周文均、周锡宗于2001年11月后,在普宁市云落镇等地,以介绍他人加入虚构的“香港盛怡国际企业发展公司”,可获取高额利润为诱饵进行诈骗活动。其中被告人周文均共骗取朱方等246人的加入费共计人民币80万元,被告人周锡宗共骗取周锡梅等109人的加入费共计人民币348800元。普宁市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两被告12年及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郭雪珍涉嫌变相传销案 现年23岁的湖北女郭雪珍自2002年4月份以来,经上线常乾英(女,未抓获)介绍,以3900元购买一套兴田公司生产的刺五加保健品,开始从事传销活动。一年多时间来,先后介绍了多人参加,并通过这些骨干,以介绍工作、连锁加盟为名,介绍100多名人员参与传销活动。郭雪珍共收取其下线交给自己的购买产品费用累计达125400元。 四、科技公司涉嫌变相传销案 广州人为科技有限公司自2001年10月以来,未经工商部门核准,擅自迁移经营场所,并以让客户以4000元每套的价格认购“果菜消毒柜”作为入门的方式,承诺客户可获得高额回报,该回报是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46.5倍。该公司还销售“壮骨粉”、“梅花鹿”等产品,自2001年10月至2002年5月13日期间,已累计销售金额4638600元。 五、变相传销及恶意伤人案 2003年4月15日,信宜市工商、公安执法队在开展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统一行动中,抓获参与传销及恶意伤人的传销分子安启贵和韦邦运。据调查,安启贵和韦邦运经人介绍加入“深圳文斌贸易有限公司”从事变相传销活动。案发前,兰继忠经韦邦运介绍交3800元后加入该传销组织,兰交款后即发现上当受骗,要求韦退款,韦拒绝退款。安启贵知道后即伙同韦邦运将兰继忠打成重伤,然后二人雇中巴将兰拉到茂名市区公路边丢下。 六、生物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 广东新耀生物产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在江门设立分公司,以免费检查身体的方式,夸大其公司生产的“宣科三利亚麻酸胶丸”的功效,引诱中老年人以每套3680元人民币的高价购买,并许诺每套产品连续三年每月70元回报给购买者,如购买3套则连续三年每月每套90元回报,购买9套则连续三年每月每套120元回报,购买18套则连续三年每月每套150元回报,对公司员工进行每套人民币100-300元不等的提成。在公司成立后两个月内牟取非法所得100多万元。 七、戴荣军等传销诈骗案 4月15日,开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统一清查行动中掌握的线索扩线深挖,查处了戴荣军、于自成、段元兵、杨勇、陈驰伟等5名“高级传销人员”利用传销进行诈骗活动的案件,并对上述5人予以刑事拘留。 八、肖洪等传销诈骗案 4月17日,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区分局查处了肖洪、赵萍、王春萍、周继花等人利用虚构的“北京恒源国际直复营销”非法传销组织进行诈骗活动的案件。 九、刘小雄等传销诈骗案 4月21日,肇庆市公安局端州区分局查处刘小雄、欧国军、李海英、薛志凌、邝建兵5人组织的非法传销组织。 十、吴某等人非法传销案 4月31日,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查获吴某等7人非法传销组织。据查,2002年4月开始,吴某等7人组成了一个组织严密,各有分工的传销团伙,以虚构的“绿丹兰公司”和“昂泰公司”欺骗发展下线付款1980元购买形式上的“绿丹兰化妆品”和“昂泰鳗鱼精、鳄鱼精”等产品一份取得公司业务员资格,下线凭业务员资格再去欺骗其他客户,至破案时止,该组织共发展下线400多人,涉案金额70多万元。▲ 责任编辑: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