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5月31日电】据中国工商报报道,因多年来传销活动猖獗,辽宁省2006年被列为全国传销重点整治地区。5年后,辽宁省政府制定了“脱帽”计划,决定用3年时间实现无传销的目标,每年用3个月时间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仅仅两年,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14个市就具备了“无传销市”条件,提前一年实现了目标。 建立打击传销工作格局 辽宁省打击传销工作之所以能取得显著成效,“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功不可没。 辽宁省各级党委、政府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抚顺、丹东市领导对打击传销工作主动听取汇报,亲自带队到县、区督察督办工作;营口市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常态工作,市领导经常过问督办;锦州市政府规定,凡是打击传销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一律取消评先资格直至免职;瓦房店、立山、盖州、开原、阜新海州、盘锦双台子等地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指挥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有的还在打击传销行动中负伤。 丹东、抚顺等市有关领导专门就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法律适用问题,积极协调解决,形成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适用规定,确保了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开展。 挤压传销活动空间 辽宁省各地把打击网络传销列入打击传销工作的重点,积极查办此类案件。两年来,公安部门抓捕了24名涉嫌犯罪的传销头目,工商部门查办案件35起。 按照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辽宁省成功查办了江西精彩生活(太平洋官方直购网)网络传销大案。沈阳、大连、盘锦、丹东等地查办的五洲互助联盟、中国明明商、北京百乐、“MC天使”投资基金等全国性重大网络传销案件,均被列为公安部部级督办案件。大连市工商局依托网络监测平台,共查处网络传销案件8件,其中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2件。 近期,辽宁省工商局会同省公安厅制定打击传销工作方案,要求在继续巩固打击传销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打击网络传销。 铲除传销生存土壤 辽宁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处副处长陈文介绍,只有强化“防、堵、控”措施,彻底铲除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全面挤压传销生存空间,才能让传销在辽宁省无立足之地。 辽宁省打传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辽宁省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地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日常监管,明确相关部门在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中的责任。各地在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中,开展了地毯式逐户排查行动。截至去年10月底,各市基本完成了对出租房屋的登记备案工作,登记出租房屋58.78万户,清理整顿出租房屋398户;登记流动人口236.78万人。 鞍山市提出将抓好出租房屋管理作为根治传销第一要务,并由各社区(村)一把手负责,逐户摸底排查、登记备案;葫芦岛市连山区增设两个事业编制,专门负责全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指导和管理,公安部门还出动150名干警,采集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抚顺市出租房主受宣传教育影响,主动将出租给传销人员居住的房屋收回,并在房屋再出租时提高了警惕。 辽宁各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普遍建立了打击传销志愿者队伍,对传销人员、传销组织、传销活动实行网格化监控,加强巡查、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做到“三个不放过”:不放过可疑地点,对招待所、出租房、闲置房、废弃仓库及城乡接合部的民宅等传销活动易发生地点,坚持经常性逐一清查;不放过可疑人员,派出所、居委会对外来人员和群体进行清查;不放过可疑线索,发现可疑线索,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铁岭市每年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行动,开原、灯塔、辽中、黑山、大石桥、盖州等地积极做好预防工作,传销人员到达当地后,在第一时间就被发现。黑山县在发现传销人员进入的当天,就在县电视台反复提示市民不要把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今年春节后,有200多名传销人员陆续返回辽宁省,准备继续开展传销活动,但很快被大连、抚顺等地工商、公安人员发现并予以遣返。▲ 责任编辑: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