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6月7日电】(新华网 张晓松)传销活动危害巨大,但在利益驱动下往往打而不死、屡禁不止。如何彻底铲除传销生存土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6日在沈阳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创建“无传销城市”现场会上要求各级工商机关,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近年来,辽宁、山西、江苏等地率先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试点工作,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找到了有效载体,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像一直被列为全国传销重点整治地区的辽宁省,仅仅不到三年时间,就基本建成无传销省。“把实践中的有效做法上升为长效机制,有利于我们在更高起点上开创打击传销新局面。”孙鸿志说。 总结各地成功经验,孙鸿志认为,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强化打击是前提、是基础。 近年来,各级工商机关联合公安等部门,对传销活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仅去年,全国工商机关就查处传销案近2000件,涉案金额4亿多元,取缔传销窝点1万多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16万人次。 近日,工商总局等12个部门又作出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执法行动,并确定了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突出,传销活动集中,传销案件多发、频发,需要重点整治的35个城市。这也是历年来参与部门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打传专项行动。 孙鸿志要求上述35个城市的工商部门,要迅速拿出具体整治方案,提出明确整治期限,采取更有力措施,尽快扭转传销猖獗、举报突出的被动局面。非重点整治地区,也要继续加强打击防范,防止出现新的传销聚集地。 近年来,传销犯罪活动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网络传销活动手段多变,蔓延速度更快,隐蔽性、欺骗性更强;不少传销组织采取各种办法掩盖违法犯罪实质,蛊惑人心的伎俩层出不穷;传销犯罪与集资诈骗犯罪交织明显,多数传销活动只传概念不传商品,以传销手段诈骗敛财。 谈到新形势下强化打击传销的策略,孙鸿志认为,一手要坚持打早打小,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传销“萌芽”露头就打,防止传销组织坐大成势;一手要狠抓大要案件,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通过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有效震慑犯罪。 在各地实践中,通过一个阶段的专项整治行动往往可以迅速遏制传销蔓延势头,但却始终很难走出“打而不死、驱而不散、散而又聚、遣而又返”的怪圈。 孙鸿志认为,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打击是阶段性的,关键在于打完以后如何巩固打击成果,防止传销回流反弹;在于日常基础工作是否扎实有效;在于引导全社会树立起防范、抵制传销的观念,让传销失去生存的土壤。 那么,如何加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孙鸿志说,一是要用足用好综治考评手段,对打击传销工作不力的地区“一票否决”;二是要开展群防群控,把基层社区、村镇作为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的最基本单元,让传销组织无处容身;三是要切实有效开展宣传教育,让群众深刻了解传销的危害,增强免疫力,营造防传销、反传销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