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0月10日讯】(武义新闻网 王国仙)随着近日两名团伙头目的落网,以王某兄妹二人为首的特大传销组织终于被我县警方全部捣毁。这标志着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顺利收官。 自公安部、省厅、市局部署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以来,经侦大队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筹措,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与工商等部门通力合作,严格按照全国及全省打击传销工作部署,营造打传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据统计,6月份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与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车辆100余台次,检查出租屋、宾馆、网吧、车站场所150间次,捣毁传销窝点6处,抓获传销违法人员13人,清查遣散传销人员60余人,解救被困传销人员10余人,刑拘 13人,逮捕13人。 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期间,经侦大队加强与工商经检部门联系与沟通,利用好各自业务职能管理作用,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发挥好各自工作特点的优势,加强配合,提供技术、人员、信息、督导和法制保障。公安、工商部门发挥接触传销活动最前沿阵地的优势,落实各辖区派出所与工商所相互对接,加强沟通,充分发挥各自的管理优势,结合社区警务工作和日常巡查工作,认真梳理辖区内各类消费申诉、举报,及时发现辖区传销活动线索,配合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为打传工作信息资源和技术资源的共享提供保障。 县公安局把宣传教育作为打击传销的治本之策,采取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电视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传销活动的危害以及《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1000多份宣传资料,提高了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能力,使广大群众认清传销的违法本质和危害后果,积极参与抵制传销违法犯罪的活动。针对出租房屋是传销人员集中的主要窝点和落脚点,行动中对出租房屋业主这一关键环节,县公安局重点加强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携手抵制、共同打击的良好局面。 在宣传发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县公安局坚持“露头就打、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对于传销活动一般参与者,依法由工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予以劝返,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于违法出租、顶风作案、容留传销活动的出租屋,主动向县领导汇报,取得县委、县府的支持,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业主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为违法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酒店、旅社、写字楼等场所,由工商部门严格按照《禁止传销条例》处罚到位,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由主管机关依法吊销其证、照,彻底消除传销活动在我县的生存和活动空间。对于流窜到我县的一般参与人员,在做好信息登记、录入系统的基础上,实施集中劝返。 7月底,经侦大队捣毁传销组织1个,查获窝点5个,抓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嫌疑人5名,解救被骗传销人员60余人。紧接着,该传销组织的头目王某兄妹俩于9月在南昌火车站被民警抓获归案。 经查,去年11月开始,犯罪嫌疑人熊某、谭某、罗某、吴某、莫某五人从衢州来到武义,在中医院附近、壶山小学附近、樟树脚附近等处租来房子,打着与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的幌子,以收取新成员2800元一套的所谓购买产品费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诱骗受害者加入传销组织。被迫加入传销组织的受害者来到武义后,由专人看守,没收手机,只可接不可打,直到差不多被洗脑成功后方可外出活动,但必须要结伴外出。 传销人员被由低到高分成业务员、业务代表、主任和经理。业务员、业务代表负责诱骗他人,主任负责传销人员的吃住和上课洗脑,经理负责收取入会费。据了解,该传销组织共获得入会费78万余元。 为加强长效管理,防止传销活动出现“打而不死,驱而不散,禁而不止”的现象,县公安局以辖区派出所为单位落实责任,分片包干,逐户上门,一旦发现涉嫌非法传销行为,及时报告,从而挤压传销活动的犯罪活动空间。同时还积极与工商、乡镇街道沟通形成机制,由工商、乡镇街道为主,各辖区派出所配合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校园”活动,建立基层防范传销体系,巩固打传成果。▲ (原标题:经侦大队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顺利收官) 责任编辑: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