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2月10日讯】(胶东在线网记者 侯嘉伟、孙宗顺)“打着成为‘电贸通’金牌经销商旗号,通过发展下线获取高额返利为诱饵,发展下线80余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近日,烟台市芝罘公安分局通报了林某、康某某、于某某非法传销案情。 “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林某、康某某、于某某以烟台朗跃数贸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依托,在烟台市芝罘区以缴纳费用成为“电贸通”金牌经销商,以此获取继续发展下线的资格,并按参加者加入的先后顺序形成层级关系,以直接、间接发展下线的人数及销售业绩,按经销商级别层层提成;以发展下线获取高额返利为诱饵,大肆宣传、诱骗群众加人,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发展下线80余人,涉案金额100余万元。”民警介绍说,“2013年9月10日,林某被我局刑事拘留,2013年10月17日被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康某某,系林某在烟台发展的直接下线,负责为林某、于某某夫妇组织人员,到林某公司听课,继而发展成自己的下线,再由下线继续引诱、发展他人参加;辅助林某、于某某夫妇对电贸通操作模式进行宣传、讲解,帮助下线完成电贸通交易等电脑程序操作,在林某电贸通传销组织中起到组织、协调作用,对林某电贸通组织的正常运转起到关键性作用。 经公安机关查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间,犯罪嫌疑人康某某在林某电贸通传销组织中隶属二层级别,发展下线达到7层级,直接、间接发展潘某某、朱某某等下线共计33人,涉案金额40余万元,非法获利4万余元。 “传销人员打着‘电贸通’的旗号,很有迷惑性,尤其是方便接触网络的中青年人更容易上当,所以,市民接触到类似内容信息时一定要增强甄别意识,一旦提及‘高额返利’等诱人项目,就要多长个心眼,不要随意往外出钱。”民警说。▲ (原标题:“电贸通”打掩护高额返利搞传销 骗80人百余万)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