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主动参与传销不受保护 王先生便是这一“致富新招”的“中招人”。2013年,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他投了7000块钱,成为传销网站的二星级会员。不久,他就回本并获利近万元。尝到甜头后,王先生的顾虑一扫而光,随即又投入5万元,而这5万元又让他获利4万元。被利益诱惑,王先生并没有将获利提现,直到团伙被打掉,这9万元他一分钱都没拿回去。 与王先生经历类似的还有很多人。警方通过侦查发现,该团伙从2013年5月起,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已发展会员13.9万人。 “和传统传销的处置方式类似,主动参与传销的不是‘受害人’,因此投进去的钱很难被追回。”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大队长吴永新说。 今年4月底,警方在广东深圳、河北承德、湖北襄阳、广西南宁、江苏徐州和吉林长春同时开展收网行动,迅速打掉了以网络理财为幌子的“MSA控股集团”金融传销团伙,1至18号主要嫌疑对象全部被刑事拘留,广东、河北、广西、贵州等地公安机关共冻结资金1.5亿元人民币。 网络传销取代传统传销,隐蔽性更强 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侦查员张鹏介绍,通过侦查和办案,警方发现,传销模式正在不断发生变化。目前,传销犯罪的发展主要表现出两种趋势。 首先是从传统意义上的拉人头、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向网络传销发展。传销活动中的“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形成层级关系”“分配返利”等行为全部由互联网系统自动完成,较之以往,更加精确,更加便于管理,而且不再需要经常性的培训和聚会,满足了传销活动掩人耳目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