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入局”
【直报网8月11日讯】(中国公安网—人民公安)小凯(化名)来自四川农村一个贫困家庭,曾在成都一所大学就读。
到达义乌后,这名高中同学跟一名同伴来接小凯。当天,小凯随他们去了国际商贸城和一条饰品专业街。看到这些饰品商位上的客人络绎不绝,他对同学所说的饰品行业非常赚钱深信不疑。 在接下去的一周时间里,高中同学和他的同伴开始频繁对小凯洗脑。心有怀疑的小凯上网搜索过“天津天狮”,发现全国各地有不少这样的传销组织。“这个项目得到了政府支持,但受到一定限制,目的是防止更多人来做,否则都来赚大钱,就没人去做其他行业了。”高中同学说。 据高中同学介绍,“天津天狮直销员”分为5个等级。花2800元购买一套产品,就能成为“E级直销员”,收益是购买产品数额的15%;如果自己或介绍朋友购买394套以上的产品,就能成为“A级直销员”,不仅收益是购买产品数额的52%,还随时可以选择“出局”,“出局”后每年可获得100多万元的固定收益。 禁不住高中同学及其同伴的诱惑,小凯最终决定“入局”。 成为C级直销员的代价
因为没有任何收入,小凯最终假借交学费为名向父母要钱购买了一套“天津天狮”产品。但是,他始终都没拿到任何收款票据,也没见过产品的模样。“‘家长’告诉我,那个时候消费产品太奢侈,等我等级高了,再把产品给我。”小凯说。 无奈之下只能报警 面对小凯“不退钱就举报”的说法,何某显得非常强硬。“如果敢举报,我们就灭了你们全家!”无奈之下,小凯只好拎着自己简单的行李回了老家。然而,此时的小凯再也不是村民们眼里的天之骄子,大家都把他看成一个骗钱的“怪人”。5月27日,难忍村民白眼的小凯回到义乌,向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了警。 在接到小凯报警之后的两天,义乌警方又先后接到两起有关“天津天狮”的警情———5月28日,山东人李师傅赶到义乌市公安局佛堂派出所报警,称他18岁的女儿小李失踪,并遭到一男子以“出车祸急需用钱治疗”为由敲诈8000元。最终,民警在佛堂镇毛陈村一“天津天狮”传销组织将小李解救;5月29日,一云南男子在义乌市公安服务在线网实名举报,称自己在网上认识的女友及其姐姐被骗到义乌江东街道塔下洲村一“天津天狮”传销组织。 “天狮”覆灭
“天津天狮”警情的集中出现,引起义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义乌市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深入研判和经营,并成立“5·27”专案组展开侦查。 7月15日凌晨,义乌共出动公安、工商力量682人,对遍布义乌城乡的假“天狮”传销组织进行围剿和冲击,一举捣毁传销窝点23个,抓获325名传销头目和传销人员。目前,义乌警方已刑事拘留33人、行政拘留11人、遣送传销人员281人。经查,这个传销组织涉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7起、非法拘禁案件8起,涉案金额高达600余万元。 据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王骅介绍,义乌稠城街道大塘下村、北苑街道凌云小区、江东街道塔下洲小区、佛堂镇毛陈村和后宅街道火车站一带的村庄是假“天狮”传销组织的“重灾区”。“这些小区和村庄位于城郊接合部,大多进行过旧村改造,房屋租金比较低廉,而且聚集着不少小型加工厂,容易掩人耳目,因此受到传销组织‘青睐’。”王骅说。 改头换面太坑人 吴某、何某一伙人覆灭了,他们将面临法律的严惩。然而,为我们敲响警钟的是,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传销正悄悄“变脸”。今年5月,淳安警方查获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大案,当地有200余人投资了所谓的“国家秘密项目”———“1040阳光工程”,涉案金额达1100余万元。与传统的传销不同,该组织不限制人身自由,但其以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一定费用获得资格,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从而骗取财物。 有专家表示,当下非法传销出现不少新特点,手段多变,传销队伍化整为零,变集中洗脑为分散洗脑。与传统传销限制人身自由、扣押身份证和银行卡、强制发展下线不同,新型传销把人骗进来后可能先游山玩水,再灌输传销理念,往往会编造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体系”,如“消费联盟”“连锁加盟”“框架营销”“互动式科学营销”等,让人眼花缭乱,难辨真假。同时,传销的网络化倾向越来越严重,推销产品、培训人员、发展下线、缴纳入门费、支付佣金等全部通过互联网完成,因此组织扩容速度惊人。 专家表示,针对传销新特点,公安、工商、房管等部门应积极作为,加大打击制裁力度,堵住相关漏洞,加强区域协调,建立主动有力、部门协同的打击防范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非法传销不断蔓延的势头。▲ (原标题:落网的“天狮”) 责任编辑:吴思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