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心里明白,这是传销,但碍于朋友面子,没有点破。两天后,他表示自己不想发什么财,不想再听这些人介绍了,要离开。朋友却变了脸说,这怎么行呢?一定要他再听听其他人的介绍。正说着,他的手机响了。他灵机一动说,要到外面接一下电话。就走出了朋友租住的房间,带上门。然后赶紧下楼打的到了火车站,离开了合肥。一只名牌双肩包和里面的衣物合计2000余元的东西,都丢在了朋友的房间,他不敢再去拿回。 追问 传销为什么会有恃无恐? 我国2005年颁布《禁止传销条例》后,对传销加强了打击,它却在几十个省市此起彼伏蔓延泛滥。以南京浦口、栖霞两区为例,自2011年到今年9月共开展了170多次集中行动,出动警力2万多人次,捣毁窝点2000多个,但传销警情2010年仅360多起,去年高达5700余起,今年1-9月就已超过5000起!其中浦口沿江派出所每天有20起左右,警力严重不足。原因何在? 现有法规对传销行为定罪门槛高,令传销人员有恃无恐。据现有刑法,只能对发展30人以上且层次在3级以上的头目以组织、领导传销罪予以立案。传销组织将原先的数十人以上聚集培训,变成一对一在住宅内培训,集会不超过6人,发展到30人时就分解开来。3年多来,栖霞警方开展60多次集中专项行动,仅立案11起、逮捕9人,到目前还没有1人被判刑。去年,10余名干警花了两个多月查获一个传销团伙,因只获得发展下线29人的证据,检察院认为不能定案,警方只得全部放人。3年多来,两区释放遣返传销人员已有万人次以上,他们很快又搞起传销,或换地方再搞。 驱赶式打击,造成传销四处扩散蔓延。“自愿连锁经营”8年前起源于广西,受到打击后大量人员转到长沙、合肥等地,之后又流窜到我省南京及浙江湖州、嘉兴等地。 浦口公安分局分管刑侦的陈副局长认为:应尽快修改反传销法规,降低治罪门槛。现在传销已从早期以实物为媒介演变成“纯资本运作”,具备连环经济诈骗性质,因此只要证据确凿,即对发展1名以上下线的人予以治罪,可从根本上起到震慑作用;但应设置延缓期,对停止、脱离传销的人员不予追究,以大量减少司法负担。另外,现有法规对组织、领导传销罪量刑偏轻,对可加重处惩的设置门槛又过高,难以发挥打击作用,应予修订。 秦怀善警官建议:可将参与传销的一般人员处理纳入治安处罚范围,对下线参加者给予治安拘留与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