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 “投资者没与政府签合同,所以与政府无关” 对于这些投资者的赔偿申请,凤冈县法制办主任刘仲元昨日只回复“到时再说”就匆匆挂断电话,其后以开会为由拒绝了采访。11月27日,他与投资者代表对话时则称,此事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投资者并非与凤冈县政府签订合同,所以与政府无关。今年8月,凤冈县委宣传部部长马朝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江宇翔的公司如此集资并非政府授权,政府已经解约,让那些红头文件作废,恰是负责任的表现。她认为,凤冈县政府也是受害者,被骗的投资者应向公安报案或走法律程序找江宇翔及其公司负责。 “如果是单纯的公司行为,我们肯定不敢去找政府的麻烦,但就是因为凤冈县政府渎职才让我们的损失如此惨重。”袁义华和何世明均认为,目前江宇翔尚未归案,当地政府不能推卸责任。“如果他们不赔,我们会向遵义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说法 专家:项目的拍板人或部门应被问责 在公开报道中,利用政府项目行骗已成为一种现象,政府红头文件每每成为骗子的“法宝”。华南理工大学政府绩效评价中心主任郑方辉认为,政府机关应当为滥发红头文件负责,处理此类案件时,项目的拍板人或部门应被问责。但在此前的案例中,受害者直接向政府索赔的情况并不多见。有专业律师分析,此案中的投资者向凤冈县政府索赔,其实与传销本身关系不大,而是针对当地政府在案发过程中的过错。“这种过错是否应有赔偿?赔偿的数额又该多少?则需司法机关调查认定了。”▲ (原标题:红头文件压阵 传销大佬圈钱2亿多跑了) 责任编辑: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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