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定制定责决不含糊 传销活动不只害己,也害了亲人、害了朋友。而随之衍生的欺诈、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更是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小的危害。 “现在的传销活动不但方式方法多样,而且依托信息通信技术,其渗透力加快,传播速度加快,活动更加隐蔽。因此,打击传销单靠一两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处负责人说。目前,宁波从市到各县(市)区都建立了完善的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即由政府负责,市场监管、公安、公信等有关单位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和职责边界,督促检查各部门相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基本形成政府负责、综治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在各县(市)区,政府还与各有关部门和各相关基层单位层层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状,而且各地、各部门之间建立完善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执法联动、案件会商等工作制度,真正确保及时预警、及早决策、有效打击的工作实效。 控——治源治本决不懈怠 控就要控源头。传销本质而言就是“人传人”“人骗人”的非法行为。因此,适时适当地管控好人,于打击传销工作往往能事半功倍。 2014年11月5日,宁波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宁波市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实施方案》。目前,按照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源头治理,健全社会防控体系的活动宗旨,各项控源举措正进一步推开并落到实处。 公安部门建立专门的人员信息库,及时整理录入各传销活动的头目、骨干分子的档案资料,及时有效掌握其动向,同时掌握辖区流动人口登记、出租房屋基本状况。市场监管部门正汇总各市场主体的迁入迁出情况并完善相关信息。乡镇(街道)第一时间将创建活动推至乡村(社区)一级,并以乡村(社区)为基层单位,实现对辖区人员的“四个知道”,即知道居住了哪些人、从事什么工作、从什么地方来、主要参加哪些活动,由此随时可排查可疑人员,从源头上铲除传销活动的滋生土壤。▲ (原标题:祭利剑 斩毒瘤 浙江省宁波市完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侧记)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