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介绍 传销害人又害己 冒某是如皋人,2013年8月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四川遂宁。“我以前在建筑工程队担任工程经理。介绍我去四川的朋友虽然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是关系不错。他当时跟我说是去那边做工程的,每年可以比现在多挣2-3万元。他还花了几天时间,带着我走了几户人家,看那些成功了的人。他担心我还不相信,又请我去大饭店吃饭。那天一起吃饭的都是些成功人士,个个戴着金项链,开的名车,抽的名烟。”冒某说:“他们向我介绍,‘阳光扶贫工程’项目是一项国家项目,投资的人越多,回报给百姓的就越多。根据他们所发的书籍,我上网查了一下,可以查到。直到2014年9月10日,我家里有事,坐车经过南京时,看到当天《扬子晚报》上刊登的《投资7万元,国家回报你1040万元?》的文章,看完我就有点懵了,一回到家我就开始打听,后来才意识到我加入的是新型传销组织。恍然大悟后我赶紧通知其他在四川遂宁的人,让他们不要继续上当了。” 冒某告诉记者,原本以为交了40100元,以后每月10日都能准时拿到8892元,后来才知道,只有第一个月拿到了8892元,以后就得介绍其他人加入,才有提成拿。“我后来介绍了3名同事和1名邻居加入了新型传销组织。以前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现在因为这个事,关系都不怎么好了。”冒某无奈地说:“现在很后悔,既耽误了时间,又浪费了好多钱,我在那边生活还花费了25000元。我打算以后挣了钱,尽快将他们的钱还掉。” “这类新型传销危害很大,大概有三四十对夫妻因为参加这个项目产生矛盾而离婚了。”冒某说:“如皋有600多人在那里,有一部分人不相信,但还有不少的人认为不违法,还留在四川遂宁那边。”冒某希望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市民,现在建筑行业饱和状态下,失业的人越来越多,误入传销的人也很多。一旦遇到类似没有实体,需先期投入资金,并承诺高额回报的情况,一定要多加注意,千万不要上当受骗。 警方提醒 新型传销巧辨别 如皋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关春海提醒广大市民,新型传销是一种不同于以往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方式。当有亲戚朋友提及四川、贵州投资项目时一定要当心。如何识别这种传销,关春海介绍说:“这种传销,一般有三个特征,一是缴纳入门费,二是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三是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市民一经发现这种新型传销,除了自己不上当受骗外,还要提醒周围的同事和亲戚朋友也不要上当,并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链接 (1)什么是传销?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 (2)传销现状 由于传销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手段隐蔽,形式多样,当前形势不容乐观。拉人头传销在我市主要以“1040”工程、“450”工程(即“阳光扶贫工程”)为主,将受害人骗至外地,从事传销活动。网络传销方面:主要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网络游戏”“点击广告返利”“免费旅游”等为幌子的传销。 (3)打击传销 自2005年以来,如皋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共立传销刑事案件39起,刑事追究92人,有力地打击了传销犯罪。2011年破获“E玛国际”传销大案,涉案值1.06亿元,当年9月25日,焦点访谈以“传销传到网络上”予以报道;2012年破获“6.29”公安部督办的网络传销大案,注册传销人员10万余人,涉案值达8亿余元;2014年又破获“明明商”传销大案,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涉及人数两万余人,案值8000余万元。▲ (原标题:传销花样不断翻新 公安局经侦队长教你如何识别传销) 责任编辑:宝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