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2月28日讯】(中国江苏网 王松竹)为了筹钱加入传销团队,今年23岁的陈某连续作案30余起,盗得财物共计5万余元。26日,陈某在一家网吧里被警方抓获,不过,即便面临牢狱之灾,陈某仍坚称“不后悔”。 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1月以来,在宿豫区大兴镇接连发生30余起沿街商铺被盗案件。宿豫公安分局大兴派出所副所长陈作猛告诉记者,经调查,嫌疑人选择作案的时间大多数为深夜,采取撬门入室等作案手段进行入室盗窃。派出所民警通过图侦技侦等手段,很快锁定并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 “我们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大兴镇上的一家网吧上网。”陈作猛介绍说,陈某家住宿豫区顺河镇,白天潜伏在网吧上网,夜晚外出盗窃他人财物。 当天,记者见到了嫌疑人陈某。“我是单亲家庭,跟爸爸和哥哥一起生活,不过我已经跟家里有两年没有联系了。”据陈某介绍,自己高中毕业后曾在泗阳县工作过一段时间,后因和主管意见不合辞职到山西。“我在山西找了一份卖化妆品的工作,这份工作主要靠发展线人赚取利润,别人都认为是传销,但我觉得这是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由于加入该化妆品销售团队需要2999元的费用,无力购买的陈某遂向家里要钱,在遭拒绝后和家里闹僵了。 “最近几个月我就住在网吧里,白天上网,晚上出去盗窃。”陈某说,为了避开警方的视线,他还花了80元钱,在市区时代广场买了一个黄色假发。“每次外出行窃,陈某都会戴上假发和口罩,挎包里装有毛巾,毛巾的主要用途是在砸锁时,可以把毛巾垫在下面,避免发出很大声响。”民警解释道。 办案民警发现,这些入室盗窃的案件,嫌疑人大多数选择一些镇区的门面房、商铺作为盗窃对象。通过侦察调取监控,26日中午,陈某在城区某网吧上网时被警方抓获归案。民警还从陈某的挎包里找到两把锋利的匕首。据了解,陈某盗窃的物品大多数为电脑、手机、手机卡、香烟、电动自行车和现金,涉案价值约5万元。其中,价值两千余元的手机,均被陈某以200元不到的价格贱卖。 “我想到山西做自己的事业,家里不给钱,我只能靠盗窃筹钱。”陈某在述说自己的作案动机时坦言,自己是为了事业,即便面临牢狱之灾,他也无怨无悔。“如果说,能用我攒的钱去山西,即使为此坐牢,我觉得也值得!”目前,案件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宿豫小伙为搞传销"事业"盗窃30多起 被抓后称"不后悔")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