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3月12日讯】(中国工商报)传销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传销组织强有力的洗脑攻势以及巨额财富的诱惑,精准地击中人性弱点;传销之所以屡打不绝,是因为其繁衍能力强,“敌暗我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机制建设尚未真正到位。 如何一网打尽传销 欲将传销一网打尽,一要斩断新人来路,遏制传销蔓延;二要引发“窝里斗”,让“洞中之鼠”自己跳出来;三要全线“开火”,精准打击。 打赢宣传拉锯战,堵住传销组织的“源头活水”。传销组织的一切运作是为了拉人、留人。新人,是传销组织的“源头活水”,是传销组织赖以生存的生命线。所以,要铲除传销这个毒瘤,首要任务就是要打赢与传销洗脑攻心之间的拉锯战。 要打赢这一场拉锯战,就要组织反传销组织成员、志愿者、专家学者等人员组建反传销智囊团。反传销组织有丰富的反洗脑实战经验,志愿者中有不少亲历传销洗脑的切身体会,专家学者有理论研究和理论指导的优势。他们联合作战可以优势互补,有利于增加宣传教育的技术含量,更好地吃透传销组织的洗脑攻心术。 要打赢这一场拉锯战,还要发挥宣传媒介方面的优势,形成立体、多维的宣传攻势。例如通过电视专题节目、影视作品深度揭露传销骗局,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扩大宣传面,将涉传人员信息、参与传销的情况及时传输到他们的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地,在他们的亲友圈、交际圈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提高这些高危人群的免疫力。 建立激励机制,让传销组织内部“自乱阵脚”。要依法降低刑事追诉标准,扩大刑事打击面。我国台湾地区禁止传销非常成功,其原因就是刑事追诉标准很低,只要发展一个下线,且从这个下线身上挣到钱,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降低传销案件刑事追诉标准,意味着受到刑事制裁的不再是“那么几个人”,“政府保护论”自然就不攻而破,执法打击的威慑力直击人性弱点,传销组织精心构筑的“自我催眠”式的心理防线必将受到重创。 躲避惩罚是人的天性。从另一角度看,追诉标准降低后,众多面临刑事制裁的“上线”们,就会拼命地互相包庇,形成攻守同盟,给案件侦破带来更大难度。瓦解攻守同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传销组织内部成员互相猜忌。如果只有死路一条,建立攻守同盟就是唯一的出路;如果放弃同伴可以给自己一条生路,谁还会死扛到底? 因此,在降低刑事追诉标准的同时,还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有自首情节或者主动提供他人犯罪证据的,加大激励力度,视情节分别给予减轻刑罚或免除刑事追诉等激励;对具有包庇“上线”、隐瞒“下线”等情节的,在自由裁量时实行从重处罚。 建立执法新机制,将传销一网打尽。一要合纵连横,布下天罗地网。传销组织发展新人都要经过电话邀约、人员流动、驻地洗脑、交纳入门费这4个环节。通信监控可以在第一时间锁定传销组织的新目标,抢在传销洗脑之前做好警示工作,打好“预防针”;交通信息监控可以及时掌握目标走向,发现案件线索;可疑银行账户监控可以掌握资金流向,是整个拦截过程的最后环节,也是最精准的环节。 二要双轨合并,刑事案件与行政案件无缝对接。每一个传销刑事案件可以带出多个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案件也可以引出一个刑事案件。两种案件并轨办理,从微观上看,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从宏观上看,可以实现刑事制裁和行政处罚的全面衔接。在具体运作上可以借鉴有些地方的政务中心模式,即一支队伍办案、并联审批。 三要统一行动,全面“开火”。解放初期,麻雀曾经被列为“四害”之一,当时城里灭雀有一高招,就是全城居民一起敲响锅碗瓢盆,巨大的声音使麻雀不敢着地,只能不停地飞,直到累死。这就是统一行动的威力,也就是合力的威力。如果前述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传销组织已经千疮百孔、岌岌可危,这时候有机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在全国层面上部署统一行动,彻底铲除传销毒瘤就指日可待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