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作 深化打传 防控机制 近年来,跨区域网络传销呈上升趋势,传销的欺骗性、隐蔽性比以往更强。传销组织为了规避政府部门的监管,往往将网络传销披上“电子商务”活动的外衣,并借助国家发展电子商务的有关政策来伪装其传销行为。除了打着网购、网上创业等旗号外,有的传销组织还打着慈善感恩的幌子骗钱。 当前的传销活动不但方式方法多样,而且依托信息通信技术,其渗透力加快,传播速度加快,活动更加隐蔽。因此,打击传销单靠一地一两个部门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为此,各地工商机关2014年除了在当地建立由政府负责,工商、公安、工信等有关单位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外,还加强了跨区域的打击传销协作机制,提升执法合力。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工商局在打击传销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协作机制建设,着力推动部门和区域执法协作,提升监管执法效能。2014年,该局通过成立执法协作办公室、出台制度文件等形式,不断加大线索通报、信息交流、案情调查等方面的合作,继续推动工商行政执法和公安刑事司法的紧密衔接;加强与法、检、通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进一步拓展协作平台,畅通协作渠道,加大在锁定传销组织核心人员及账户、追查涉案资金、案件快诉快判、涉传网站封堵等方面合作,形成强大打击合力。“跨区域、跨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多年来一直是加强联系配合、提高执法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在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方面,都建立了类似的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协作机制。针对目前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工商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很有必要,并且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在去年11月召开的第六届苏鲁豫皖周边地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会议上,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据悉,去年以来,苏鲁豫皖周边17市先后开展了“红盾迅雷”“百日会战”等打击传销行动,有力地维护了苏鲁豫皖周边地区的社会稳定。仅山东日照市就依法查处传销案件13件,移送至司法部门案件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捣毁窝点23个。 依托执法协作机制,山东省工商机关去年联合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组织开展了两次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共立案查处传销违法犯罪案件124件,涉案金额22.09亿元,查结破案87件,捣毁传销窝点和场所529处,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5585人次。其中,与外省相互移交网络传销线索7起。 当然,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要真正发挥信息互通、形成执法合力的作用,各地工商机关还应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案件协查、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联动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机制。例如,进一步研究信息共享的方式方法;狠抓大要案件查处工作,加强案件查处过程中的协查配合;围绕协作区域中的一些共性问题、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统一部署,形成声势;针对一些涉及面较广的突发事件、恶性事件、群体事件等,及时联动处置,使事态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 (原标题:中消报3•15严打传销:构建打传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宝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