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宝鸡市召开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
图2:专栏伫立街头营造打传氛围。 【直报网4月13日讯】(中国消费者报)近年来,陕西省各级工商机关不断提升打击防范传销工作水平,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稳妥推进“无传销城市”活动,做到打防结合,创新管理,完善办法,综合治理。 明确责任开展“双创” 一年多来,陕西省工商局以全面开展“双创”工作,建立源头管控长效机制为抓手,认真履行打击传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落实属地维稳和管理责任,加强对陕西全省“双创”工作的组织领导。 据陕西省工商局直销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7月,陕西省工商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工商执法人员深入市(区)调研;2014年9月,陕西省政府召开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把“双创”工作作为打击防范传销源头治理的基础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4年10月,陕西省工商局、陕西省公安厅、陕西省综治办、陕西省打传办联合下发了《关于陕西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考评认定办法》和《关于陕西省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11月又下发了《关于陕西省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考评认定办法》,明确提出了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要求。截至目前,陕西全省各市(县、区)均成立了打击防范传销领导小组,有80%以上的社区(村)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社区(村)基层组织重视,宣传教育针对性强,“双创”工作深受群众欢迎,成效显著。 狠抓源头做好“双创” 据介绍,陕西省工商局充分发挥打传领导小组作用,把创建“无传销城市”作为巩固和深化“无传销社区(村)”的新载体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求全省各级打传办、工商部门把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作为打击防范传销工作的切入点,把创建“无传销城市”作为打击防范传销的落脚点,并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 陕西各级工商部门深入社区、乡镇(村组),与公安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摸清出租屋底数,建立出租屋管理信息档案,实施动态化管理。各社区、乡镇(村组)根据职责分工对本部门管辖区进行分片包干,层层签订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切实做到“守土有责”,有效调动了居委会、村委会及工商所、派出所等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汉中市略阳县、安康市汉阴县通过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会、表彰会等形式推进“双创”工作深入开展。宝鸡市则通过联席会议通报认定“无传销社区(村)”的形式,有力推进“双创”工作的开展。汉中市、商洛市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多的特点,建立重点监控区域外出务工人员数据库,通过加强对留守人员的宣传教育,“遥控”外出人员;此外,社区工作人员利用逢年过节外出人员回家之际上门服务和外出人员外出办理有关手续时进行宣传教育。渭南市工商局与公安机关和综治办建立社区群防体系,以规范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管理为抓手,做到对传销分子“落地就打”,使其无立足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