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序的市场 刘飒供职公司的主营产品是一款洗发水。该公司的股东之一是总部设在深圳的一家美妆产品公司,其董事长纪存曦与品牌创始人许雅妍,是一对自微商发家的80后夫妻。 作为与俏十岁同期起步的第一波微商,纪存曦曾经历过最早期的日进斗金,也遭遇了此后疯狂的品牌更迭战。 他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最早一批做面膜起家的美妆微商,半年赚几百万的都属常见,因此突然闯入微商投机、捞钱的人越来越多,恶性竞争也就开始了。 2014年下半年起,突然爆发式增长的品牌数量,让纪存曦目瞪口呆,“9月到第二年1月,新品牌扎堆冒出来,几乎一天一个,微商的门槛越降越低,尤其以面膜产品为例,任何人跑一趟广州美博城,只要押下几万块成本,都能做出一个面膜品牌。” 于是,大批人突然闯入,多少赚到一笔钱便迅速闪人,品牌也随之消失。 更有甚者,多个热销品牌的仿造品顷刻间遍地都是,加之部分代理商乱价现象严重,产品价值更随价格一降到底。 之后,微商更大的危机随即凸显。此时,活跃在微商里的大小品牌商,不约而同地选择调高产品定价,虚高的定价促使分层代理制度介入,如同金字塔般的代理商体系随即形成。这也就是类传销的体系基础。 而今,包括纪存曦在内,本刊记者所采访的多位微商品牌负责人均表示:微商或已开始走下坡路。 传销之辨 2015年5月23日,央视报道,国内首例微信传销案告破,自称“亚洲催眠大师”的陈志华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8年,罚款10万元。 与此同时,多家媒体先后聚焦微商,“传销”也力压此前的“售假”、“诈骗”等关键词,成为微商最新的标签。 有未经证实的数据称,目前微商从业人数已经突破1000万。业内人士表示,微商平台原本被各界普遍看好的发展前景,或将最终葬送在“传销”阴影之下。 微商普遍采用的分级代理制度被质疑最多。多数微商虽无需代理缴纳加盟费用,但要以购买产品为前提;购买产品的多少可影响或决定代理商级别,高级别代理商拿货数通常过万。更重要的是,高级别代理需要发展次级代理(即下线)。 一位日化企业内部人士告诉本刊,设置这种代理制度,将直接促使代理商会转向以发展下线,而非以卖产品为获得利润的主要方式。 传销所具备的另一鉴别特征是,销售的是否为“虚拟”产品。有业内人士向本刊透露,早在陈志华前,已经发生过“微传销”案例——代理商们采用预售的方式卖“期货”,当销售额越来越大时,品牌商已经不见踪影。 事后,该代理商联合多位受害者向有关部门联合举报该品牌商涉嫌传销。但受限于举证困难,无据可查,案件最终不了了之。 然而,微商大会却仍在各地开花,规模巨大、场面奢华。一位曾参与过两届万人微商大会的代理商黄真真告诉本刊记者,口号、呐喊、欢呼,声贯全场,每个人都被煽动得情绪极度高涨。 2015年5月19日,第二届万人微商大会在上海举行,高达1680元的门票很快被抢空。 监管盲区维权难 2015年上半年,早在央视新闻关注并报道微商之前,《人民日报》便发表评论员文章称“微商不是法外之地,诈骗让朋友圈沦陷”。 实际上,微商至今仍然处于监管真空。 以美妆微商产品为例,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监局)尚未正式参与到微商渠道品牌的产品质量把关中去。随着不法商家在朋友圈里出售“毒面膜”的诸多案例先后被媒体曝光,期待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介入微商产品监管的呼声越发高涨。 同时,腾讯作为微信平台提供商,至今都未出台有效的监管方案。 一位互联网业内人士告诉本刊记者,对电商业务一路受挫的腾讯来说,微商可谓是微信带来的“意外收获”,腾讯还需要时间思考如何将之纳入自己的业务体系。 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提示消费者,当下微商缺乏第三方信用评价体系,卖家伪造产品销量、评价、转账记录等问题严重,切不可轻信朋友圈的宣传内容。 对此,法律人士也呼吁,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合理有序的规范办法。当然,微商也应该加强自律,遵守法规,维护微商整体的商业信誉。▲ (原标题:揭秘微商传销黑洞:难分真伪,监管缺失)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