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反传”人士的灰暗化生存,反衬出执法部门的无力与无为。执法部门不作为、不努力作为,就为“反传”人士提供了用武之地。有个细节是,李楠的大学同学报警时,相关警员表示,提供的信息太少,没办法找人。这就奇怪了,同是“太少”的信息,“反传”人士何以成功救了人?有“反传”人士坦承,“反传组织是求助者的最后一根稻草。常常,他们是在求助一些职能部门无果后……才找到了反传组织,这时你救的可能是一个家庭。”也许不必过度夸大“反传”人士的境界,但这话确实折射出一些职能部门存在守土失责。 同时,“反传”人士具有依附性,他们能够接到生意,全赖传销盛行。如果传销匿迹了,他们自然就没有生存空间了。众所周知,传销被称为“经济邪教”,它制造的家庭悲剧,用罄竹难书形容并不为过。多年来,执法部门没少打击,但传销仍然暗流汹涌,甚至大行其道,究其因,与打击力度不够有关,也与传销繁殖能力太强,碰到适宜土壤有关。 诚然,政府不是万能的,打击传销组织不只是执法部门的事。政府和民间应形成合力,实现社会共治,特别是动员全民力量,比如不租房子给传销组织,发现有传销立即报警等等。同时,应给反传机构以合法身份,通过监管使他们趋利避害,发挥他们的独特优势,瓦解传销组织的生存空间。一言以蔽之,不让“反传”机构灰暗化生存,需要制度明确化,监管阳光化,执法更有效。▲ (原标题:京华时报:反传销灰暗化生存倒逼制度明确化) 责任编辑:小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