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房产中介联防联控 今年7月,南湖区在房产中介 (经纪)行业174家经营户中启动打击传销“四个一”联防联控工作,即“开通一条信息查询渠道、开展一次集中行政约谈、签订一份工作责任书和张贴一副警示告知标语”,全面规范房产中介(经纪)的房屋租赁行为。 5月,区市场监管局自主开发了“南湖区涉传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将近几年来在打击传销工作过程中发现并登记在册的2238名涉传人员的身份信息全部导入该系统,并不断实时更新。 房产中介(经纪)经营户可以通过互联网登陆该系统,查询和比对承租人的信息,确认承租人是否属于涉传人员,若发现承租人为系统警示的涉传人员,拒绝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并禁止向涉传人员提供任何的租房信息、房东个人信息及收取费用。同时,与各经营者签订《南湖区打击传销房产中介联防联控工作责任书》,经营者若未经系统进行身份信息查询,擅自将房屋租赁给涉传人员使用的,首次发现的,书面责令改正,再次发现的,将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另外,南湖区还制作了400块警示牌,张贴在中介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持续重拳打击涉传行为 年初以来,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在各镇、街道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发现一处,打掉一处,遣散一批,清理一批,打击工作成效明显。 4月7日上午,经过南湖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的劝投工作,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江西都昌人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至此,这个涉嫌在嘉兴市从事名为“阳光工程”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21名嫌犯全部落网。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组织分工明确、层次明晰、组织严明,“自愿连锁经营”采取买份额、拉人头、提成、返利等形式,参加者只有购买21份即69800元才能发展下线,进行提成分红。为了能得到所谓的提成分红,参加该组织的成员绝大部分选择购买21份以上的份额。这些人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许多人的血汗钱被传销组织骗了个精光,一些人为此还借钱,甚至背上了高利贷。 今年3月13日,南湖公安分局对分散在市区泾水花园、冶金新村、百花新村等处的18个传销窝点,采取集中统一行动,当场查获涉嫌传销人员123名,并全部教育遣返,18个窝点被成功取缔。 从近年来捣毁的传销窝点来看,传销组织以“阳光工程”扶贫项目、销售“天津天狮”化妆品和“鲑鱼籽”保健品等形式,其本质就是诱骗群众参与 “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等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切记不要盲目轻信他人描绘的所谓“发财梦”,以免掉入传销的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