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宣传“免费获利”、“增值消费”、“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增值”、“循环消费”、“消费多少返多少”等,实际是诱骗人们参加传销活动,如2012年浙江省查处的“万家购物”网络传销案件; 三是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如2013年天津、河北、辽宁、湖北、四川等地公安机关破获的“翡翠环球网”传销、2012年我市公安机关破获的“中国商信网”传销案就是此类传销; 四是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如2013年广东查处的“AHK澳洲汇金理财游戏网”传销案; 五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消费养老”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如2013年北京查处的“集善家园网”传销案; 六是打着“微信营销”的旗号,以微信、微商为平台,采取夸大宣传、造假炫富等方式,诱骗“朋友圈”的亲朋好友,以商品零售为幌子,实际是以发展下级代理商的形式从事网络传销,如今年3月南京查处的全国首例微信传销案——陈志华微信传销案; 七是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的旗号,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如近期出现的名叫“WV梦幻之旅”的组织就涉嫌此类传销。 “入门费”“ 拉人头”“ 团队计酬”即涉嫌传销 市工商局表示,无论传销活动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以发展下线人员作为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的传销行为。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一是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三是团队计酬,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再次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摆正心态,勿要轻信各类违背市场价值规律的传销骗局,以免上当。如发现传销线索,请拨打举报电话:12315或110。▲ (原标题:网络虚拟炒股实为传销陷阱 全国1.6万人上钩)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销报道网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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