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警惕新型传销方式 在铁的证据面前,吴某交代其犯罪事实。 从2014年4月至10月,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介绍30余人加入“添福投资管理”网站和“幸运联盟”网站,通过推销活动,吸引参与人员投资认购网站上的股票,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及间接发展下线缴纳的费用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非法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2014年12月5日,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吴某被恩施市检方批准逮捕。 2015年5月11日,恩施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 10月22日,恩施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吴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依法追缴吴某违法所得180余万元。 经侦大队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传销模式也是“与时俱进”,一种是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参与传销活动的“拉人头”传销,一种是以“返利投资、网络理财、电子商务”旗号发展会员敛财的网络传销。网络传销由于传销模式灵活多样,隐蔽性强等特点,参与人员包括各种职业,相关部门查处难度大。 打击传销,人人有责。经侦大队负责人介绍,警方将与工商等各部门密切联系,有效打击传销,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轻信天上掉馅饼,远离高回报幌子下的新型传销。▲ (原标题:恩施市首例网络传销案宣判 30余人被骗180余万元 组织者一审获刑4年) 责任编辑:婉婉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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