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次仅有的深入传销组织经历告诉我,很多陷入传销组织的年轻人都是有抱负的,这一点都不假。我与他们聊天中就能感受到他们那种想要改变现状的欲望,并且很 多人还非常聪明,但是往往聪明反被聪明误。在“千人聚会”上,那种氛围更是让人受感染,很多人直接就哭了,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当然,也不排除很多传销组织拥有暴力行为,你一旦加入其中,手机和所有对外的通讯工具全部被没收,然后还能抓住你的一些把柄,让你无法逃脱。但这种组织其实是最低劣的,从另一种角度来说,更像是洗脑不成功,从而只能霸王硬上弓了。 根据媒体的报道,金融传销组织很多都打着当地经济开发的幌子,以政府支持为借口,也有的营造新的投资模式,讲述新的商业概念,甚至还有组织利用互联网,在虚拟网络中实现传销欺骗。 类似北海的传销组织,用的最多的就是“北部湾经济产业”相关的名义,组织声称该地区的发展是政府支持民间资本运作的项目。也有的组织穿上PE的外套,利用私 募股权的名义开展传销活动。还有一类组织以原始股为诱饵,通过电子股权的方式吸收资金。另外一类便是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设立公司网站吸纳投资者。如此 种种,简直让人防不慎防。 为何传销组织屡禁不绝,究其原因,除了加入之人利欲熏心,想要不劳而获之外,也与当局打击这种犯罪的严厉程度有着莫大的关系。据了解,截至2009年2月 28日之前,中国刑法并没有专门就传销行为定罪,执法、司法部门一般是以非法经营罪论——传销者通过非法诈骗所得超过5万元可定罪。 2013年5月,最高检跟公安部发布“追诉标准二”,要求对“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立案定罪必须符合“下线发展3个层级、30个以上下线”的标准。而这无疑又给基层办案增加了难度。 这样的金额限制以及标准设置,让很多传销组织游离在很多城市,甚至一度猖獗,导致广西经常出现“千人盛会”但是执法部门置之不理的现象出现,不得不说从另一种层面成为培养这种犯罪的温床。▲ (原标题:传销已“脱胎换骨”,披上了现代金融的外衣)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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