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三 转发文章涉侵权 微信转载是否构成侵权,如构成侵权要赔多少?日前,经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调解,涉嫌侵权的温岭市青年服务中心名下微信公众号“温岭新青年”表示,愿意向康师傅方便面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师傅公司)支付1万元赔偿,双方握手言和。 2015年8月3日,“温岭新青年”转载了标题为《台湾女导游:康师傅在大陆用地沟油比台湾多56倍!》的文章。8月10日,“温岭新青年”删除了涉案的视频和报道。康师傅公司认为,“温岭新青年”侵犯了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 11月16日,温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康师傅公司称,“温岭新青年”在没有核实内容真假的情况下,转载并传播了有专门诋毁康师傅商业名誉的不实内容视频及相关文章,影响了公众对康师傅方便面质量的信任度,使公司股价下跌,销售量锐减。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温岭新青年”赔偿康师傅公司各项损失1万元,并在其公众号上发布两篇康师傅公司提供的文章。 律师 推荐帖也有侵权风险 实际上,朋友圈里的这种转发和产品“推荐”处处可见,而不少用户在转发时都没有经过考证。“我去这家餐馆吃了,觉得真的不错。”“我去这里玩过,非常划算。”这样的推荐究竟是否构成担保?是否要担责?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王恩民律师表示,朋友圈销售是一种新商业模式,这主要涉及到利用转发人的信誉。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这种转发的形式有几种,一种是根据自身经历实事求是地点评,本身不带有欺诈成分则无需担责。另外一种是单纯转发,这种转发蕴涵了一定的推广性质,实质附带了个人信用,使得信任链条进行了拓展。转发网络信息,需要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即应当有足够理由确信信息来源和内容合法、真实。在发现信息存在虚假时,应当及时澄清或删除。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代理性质的转发属于经营性质,转发者应当承担经营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鉴于朋友圈的关系,那种附带“肯定、推广”评论内容的广告性质的转发,对成交可能具有重大影响,那么这种转发可能构成担保或共同欺诈,或可能需要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王律师表示,如果只是就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实,向大家传播,确实没有进行欺诈,但有时仍可能被利用。“所以,朋友圈的转发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因案而异。”王恩民最后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圈有欺诈,转发时要谨慎。 这六类红包千万别碰 1、需要个人信息的红包不要碰 领取红包时要求输入收款人的信息,比如姓名、手机号、银行卡号、这种很可能是诈骗。而事实上,正规的微信红包,一般点击就能领取,自动存入微信钱包中,不需要繁琐地填写个人信息。 2、分享链接抢红包涉嫌欺诈 看到朋友圈分享的红包,比如送话费、送礼品、送优惠券等,点开链接要求先加关注,还得分享给朋友的情况,这种红包涉嫌诱导分享和欺诈用户,点击右上角举报即可。 3、与好友共抢的红包需谨慎 朋友圈有不少跟好友一起抢红包的活动,要求达到一定金额,比如100块才能提现,玩这种游戏要格外注意,红包页面的开发者是否正规,很可能只是一种吸引粉丝的骗局。 4、高额红包不可信 单个微信红包的限额是200元,因此如果收到比如“666”、“888”之类的大红包,基本上可以确定就是假的。 5、警惕“AA红包”骗局 业内人士称,此类红包往往对微信AA收款界面进行略微改动,加上“送钱”、“现金礼包”等字样,让用户误以为是在领红包。 6、拆红包输密码恐有诈 如果有商家或者朋友发来一个微信红包,拆开时却要输密码,那就要警惕了。还要注意的是有不法分子效仿“双十一”电商发红包的做法,发布山寨网页,借此收集网友的个人信息,或是通过点击量来增加公众号的阅读量,大家最好不要登录不熟悉,或者是不正规的网站。 朋友圈里的八大陷阱 1、代购诈骗:付了代购款又付了“关税”却不见发货; 2、二维码诈骗:买家发“商品二维码”,实为手机木马; 3、盗号诈骗:黑手伸向留学生,骗走国内父母钱; 4、熟人关系诈骗:假货奢侈品当正品卖给好友; 5、微信点赞泄露信息:微信点赞拿奖品?提防诈骗; 6、感情诈骗:无业男装成高富帅,微信搭讪骗百万; 7、商业诈骗:打工者微信遇营销专家,涉商业圈套; 8、话费诈骗:传播“免费领养名贵狗”消息目的是诈骗话费。▲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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