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方式、手段更隐蔽 24日,民间组织“中国反传销协会”创建者李旭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近年来,传销的变化从有产品到无产品,打着“资本运作”“商会商务运作”“民间互助理财”“虚拟经济”“免费旅游”等旗号,从传统模式向互联网转移,网络传销泛滥,以电子商务、消费返利、游戏理财、金融投资、微信营销等模式为代表的网络传销有所增多。李旭指出,网络传销比传统的传销模式发展速度更快且形式多样,低成本、跨地域、点对点运作,利用互联网的虚拟性,方式、手段更隐蔽,因网站服务器多数在境外,调查取证和破案难度更大。 那么,投资者应如何辨别呢?李旭说:“不管传销的手法如何变幻,但是传销的特征永远不会改变:入门费取得加入资格、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线关系、层层返利组成多层次计酬。如果一个项目具备这些特征,就涉嫌传销!” 福建闽腾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华鸿说,根据2005年起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根据条例,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黄华鸿律师说。 “不管是网络传销还是传统传销,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黄华鸿进一步指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传销罪,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