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底,长兴县公安局根据浙江省公安厅“猎首行动”统一部署,于5月4日对赵某某(该团伙原负责人)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进行立案侦查。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初步查明以宁某某(男,50岁,陕西宝鸡市人)、刘某某(男,41岁,四川省兴文县人)为首的传销团伙自2015年11月以来,在长兴雉城街道城北小区、荣军小区、县前街小区等租房内,陆续组织70余人以“连锁经营”的名义实施“拉人头”式聚集性传销违法犯罪活动。6月初,专案人员通过缜密侦查基本摸清该传销团伙的组织架构、参与人员、窝点分布等情况。
图为警方抓获涉嫌传销人员。 徐斌翔 摄 6月6日凌晨4时30分,长兴县公安局成立指挥部,该县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沈秋伟,副县长王伟新等领导坐阵指挥,长兴县公安局出动近300名警力,会同县政法委、市场监管局、卫计局、雉城街道、铁路公安等干部群众,对“1040”传销团伙在长兴的26处窝点进行集中收网,成功抓获涉嫌传销组织者和参与人员共73人,其中A级头目5人,B级头目8人,其它传销参与人员60人,现场扣押汽车、笔记本电脑、现金、作案用手机、银行卡等大量物证。 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和一般传销参与人员的调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原标题:浙江300名警察突袭传销窝点 “1040”团伙被一窝端)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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