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16日讯】(正义网 廖维玉 赵克强)明知传销违法却当成事业来做,硬是将该组织发展成为拥有800余名下线、涉案金额达到500余万元的“规模”,结果被一锅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王某飞、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 2013年初,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人王某飞加入“中国明明商”传销组织,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因“业绩出色”,王某飞被“中国明明商”任命为该传销组织桂林区域的总负责人,其以通过发展下线获得分红的形式引诱参加者加入,并鼓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2014年3月份,王某飞到全州陆续发展了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等数十名下线。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不懈努力”后,分别成为广西全州县“中国明明商”总负责人、商汇、商爱职务,三人在辖区内承担着培训、发展下线、代收入商费、上缴月金等职责。 该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是:通常在全州一些宾馆饭店、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等人的家中进行宣传、讲课,要求参与者缴纳一定费用的方式获取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参加者加入的条件:每人交4010元可以成环民,每人发展2名下线,第一个月可领2000元,第二个月可领500元,第三个月可领1000元,当第三层级新增4名下线后可获得分红8000元,共发展25层。 经查明,王某飞、蒋某元、颜某英、胡某珠发展的层级超过10层,参与人员超过800人,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据悉,“中国明明商”系被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传销组织。▲ (原标题:广西全州破获一起组织传销案 骨干人员被批捕)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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