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27日讯】( 钱江晚报)一次性投资6.98万元,两年就能回报1040万元……还是会有人抱着这样不切实际的“发财梦”,执迷于所谓的发展虚拟经济,帮扶政府重点项目等谎言,投掷大量钱财,拉拢亲朋好友加入。 6月18日早晨5点,经开警方组织精干警力对前期掌握的辖区长水街道盘踞的“1040”传销团伙进行收网行动。此次行动经开警方共出动警力200余名,会同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长水街道工作人员,捣毁传销窝点29处,抓获传销人员共59名,其中组织、领导传销骨干分子6名,现场扣押汽车2辆、传销资料、作案用手机、银行卡等大量物证。经查,李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经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10名传销违法人员被行政处罚,其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被遣返。 经查,以李某某为首的传销团伙自2014年6月以来,在经开区府南花园、华发雅苑等小区内租房,陆续组织100余人以“1040阳光工程”名义实施聚集性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只需投入69800元,便有可能成为千万富翁,这个所谓的“1040阳光工程”,其实质是靠拉人头发展下线,是完完全全的传销组织,各地公安机关也都在打击,媒体也多次进行报道,但总有一些人怀揣着发财梦,拖家带口参与“1040”,最终害人害己,倾家荡产。 30岁的李某某,江苏响水人,他是该传销组织在嘉兴的“大总管”。他们所开展的传销活动就是以“资本运作”、“连锁经营”为名,拉拢他人缴纳申购所谓的“投资”份额,再按照五级三阶制,层层发展下线,从“拉人头”中获利。 传销活动到底有何“玄机”?落网后的李某某一语道破:“这种资本运作其实就是传销,别人骗我,然后我再去骗别人。” 办案民警称,天上不会掉馅饼,也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在整个传销网络中,真正受益的只是那些处在传销“金字塔”网络顶端的极少数人。值得提醒的是,在传销活动中,没有受害人,全是嫌疑人。一旦发展下线及筹集资金数额达到法律规定,都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经开警方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将继续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警方严正警告和提醒那些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如继续从事,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原标题:经开警方重拳出击 捣毁“1040”传销团伙)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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