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措施 村上和出租户签合同 给传销者租房取消年底分红 王警官介绍,现在的商洛城区,传销主要分布在商州区城关街办的张坡、郭村、林涧、姚涧子社区以刘湾街道办的任家塬村、贾坑捞村,尽管警方和工商部门在打击,但总是屡禁不止,这和街办村镇的重视程度还是有关系。在这一点上,城关街办的东店子社区有他们的好办法。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这个好办法就是东店子社区在2015年8月和出租户签合同,合同里明确约定:严禁出租户招住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坚决禁止为卖淫嫖娼、吸毒贩毒人员提供场所,杜绝黄赌毒,坚决禁止为传销人员提供居住和活动场所。一旦违反,村子里将取消涉及的出租户的年底分红。 对于这个合同的签订,东店子社区主任刘勇道出原委:原来没这个合同时,村子里招的有传销人员,他们有的偷东西,有的因为没交房租发生纠纷,有的回来很晚神出鬼没……这给村子里带来不少治安问题,也让东店子村民“很没面子”。 刘勇说,自从合同签订后,效果好多了,现在也不能说村里彻底没有传销人员,但相比签合同以前,治安好多了,传销人员少多了。 治理成果 2016年上半年 商洛共遣散传销人员324人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上半年,全市范围内开展了4次大规模的打击传销整治行动,共取缔传销窝点、场所45个,解救被骗人员23人,批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324人。 “打击力度逐渐加大,但有的地方,我们很无奈。”7月26日,打传办工作人员称,他们和公安机关联合查处传销窝点,对参与人员安排好车辆遣散,但上午才送走,下午就有人自行返回。 工作人员分析说,现在传销人员的“智慧”也在增长,甚至内部都有如何面对执法人员询问的教程。随着传销人员的改变,打击的力度也在增大,在7月7日,商洛市打传办、市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文明办、综治办5部门就给各县区下属单位转发了《陕西省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考评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细则的核心内容就是,把打击传销作为考核的一项指标。 (原标题:商州传销之殇)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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