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 律师指其本质是庞氏骗局 广州市公安局在给南都记者的回函中提醒公众,非法集资公司涉及的行业五花八门,无论宣传得多么天花乱坠,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向公众许诺高额固定回报,除了法律规定的合法金融机构,任何向公众宣传投资并许以保本高额回报的公司或个人,均涉嫌非法集资,若投资被定性为参与非法集资,所得的收益将作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广州市公安局还称,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处理。如本案所示,如果投资者为获取利益介绍下线参与投资,下线的投资金额超过二十万元的话,作为介绍人的投资者也将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罪。 对于公司借助互联网平台推行“微鼠宝”的投资运营模式,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邢鑫律师对南都记者分析说,“微鼠宝”涉嫌用传销模式非法集资。“为获得投资者的信任,微鼠宝虚构、伪造各种项目、合同或寻求第三方云集天下、中国联通沃云项目等,涉嫌利用传销手段进行洗脑式营销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 邢鑫律师对南都记者继续说,参加该公司会员需要交纳至少一份6000元“原始股份”的入门费用,是通过交纳入门费获取资格。同时,会员可以作为推荐人发展下线,每直接发展下线一人,即可获得450元。从其制度设计上看,拉人头发展人员是其吸收新资金进入的最主要渠道。而会员发展的下线购买的理财产品可以累计在该会员名下,并可以按一定比例提成获利,该种奖励方式属于直推、返利的方式,采用多层次计酬。所以,“微鼠宝”的运作手法符合传销的行为特点,涉嫌的手法本质就是庞氏骗局,是击鼓传花的金钱游戏。 对于社会公众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方面的投资,邢鑫律师给出了一些建议,他对南都记者说,“参与此类投资,应提高警惕,遇到此类投资诱惑,应充分调查平台背景资质。切忌贪图高收益,切忌盲从,周围的人不一定是理智的,一定要更广范围地调查询问。此外,可以到当地公安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工商部门咨询或举报。” “微鼠宝”行骗模式 在内地成立多家公司 租用国外服务器创立网站 宣传投资项目许以畸高利息 鼓励客户发展下线 客户投资款直接转入嫌疑人个人账户 所有资金操作没有签订任何纸质合同 发展下线集资超二十万元也涉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处理。如本案所示,如果投资者为获取利益介绍下线参与投资,下线的投资金额超过二十万元的话,作为介绍人的投资者也将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罪。▲ (原标题:套路满满!“微鼠宝”套用庞氏骗局非法集资7.7亿被端) 责任编辑:小青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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