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清华晒出的朋友圈。 【直报网北京11月22日讯】(澎湃新闻网)近日,陕西省榆林市几位市民网上发文,实名举报以传销罪取保候审的陕西恒山女子艾清华在各地旅游。18日下午,榆横公安分局表示,该局已于6月9日依法对艾清华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8月3日依法将该案起诉至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称,在案情需要时,艾清华本人要保持随叫随到,接受审问。 取保候审嫌犯朋友圈晒游玩照 近日,榆林市几位市民网上发文称,以传销罪取保候审的嫌犯艾清华到各地旅游,其朋友圈晒出多张在北京、西安、珠海等地景点的照片和小视频。 举报人李先生介绍,2015年8月,艾清华到榆林市当地宣传一个项目,项目主要是针对现在人们面临的亚健康状态,推出一系列有机产品,包括茶、矿泉水、大米等。“当时是每人投资15000元与艾清华所在的北京隆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签署合同,该公司为甲方,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保障消费客户的本金风险。” 李先生称,由于合同上写着能保证本金风险,赚钱的话还可以参与分红,当地很多人都投资了这一项目。“签过合同之后,公司根据投资人介绍客户的情况,每周会发放一些钱给投资人。有的投资人没有找到客户,会自己拿钱再投资,累计下来甚至有人的十几万资产都投在项目上。” 2016年1月11日,多名榆林当地的投资人无法领取分红,后选择报警,榆横工业园区分局于2016年5月30日对北京隆升公司艾清华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立案侦查,并于6月9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据举报人提供的截图显示,受害人所称的艾清华的朋友圈自6月23日晒出在香港的照片,之后的时间有7月25日空中看珠海、7月26日广州长隆水上乐园,11月7日参观北大未名生物工程等内容。 检察院称嫌犯应保持随叫随到 对此,11月18日下午,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工业园区分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我局于2016年5月30日对北京隆升公司艾清华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立案侦查,6月8日西延铁路公安处在西安将艾清华抓获移交我局,6月9日我局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8月3日依法将该案起诉至榆阳区人民检察院。 榆横分局工作人员称,艾清华到底有没有外出,也只是单方的说法,仅凭朋友圈晒出的照片无法判定其有外出行为。“按道理说,她外出应该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才可以出去。取保候审的话应该是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嫌犯可以在得到办理取保候审部门的准许后离开居住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