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至7月间,潘集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辖区群众报案称,潘集区王某荣、杨某礼等人以出售云南某公司原始股为幌子,在淮南市潘集区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实施网络传销,套取一大批受害人投资入股,涉案金额上亿元。 接报后,潘集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期间,民警巡线追踪,先后远赴黑龙江、山东、湖北、湖南、河南、云南、贵州、海南等多地开展工作,于2016年6月至8月21日陆续将犯罪嫌疑人温某、王某红、王某荣、杨某礼、陈某兰、李某蓉等8人(其中,淮南田家庵警方抓获2人)抓获,此案得以成功告破。9月21日,上述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11月28日,警方将该案移送潘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经查:2012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温某伙同王某红、王某荣等人以云南某公司为幌子,先后在淮南市潘集、田家庵、谢家集以及合肥等地成立商务中心,然后向四周发展并面向社会公开宣传出售云南某公司的原始股票。他们“公司”的业务骨干成员极力发展各自的下线,广获“公司老板”好评,还得到“公司”给他们的直推奖、组织奖、管理奖、服务奖。此外,“公司”根据参股人投资金额的不同,按参股3万元、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月分红为7%至12%,投资周期为18个月,实行每月一结息并按会员交费总额的两倍封顶奖赏。在高额返利的巨大诱惑下,大量投资者迅速涌入,一时间仅潘集地区就有700多人受骗上当,涉案金额1亿零7百多万元。期间,经过警方进一步核查,受害人还遍及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总涉案金额高达三个多亿。案发前,“公司”老板非法聚敛钱财后立即停止对投资者正常返利,并以种种借口拖延,直至最后关闭会员网站跑路。 责任编辑:安玦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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