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人的说辞层出不穷 阳泉市工商局负责人指出,微商传销,就是组织者或经营者与被诱骗对象不见面,依靠智能手机,通过微信群、社交软件群、公众号平台进行洗脑,辅之以部分线下活动,打着“网络营销、电子商务、远程教育、分享经济”等噱头虚假宣传,拉人头发展下线,引诱人购买商品或缴纳会费的违法活动。“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两点就涉嫌传销:第一是缴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取得会员资格;第二是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数量或者下线的销售业绩为计算报酬的依据。” 微商传销忽悠人常用的说辞有:一是一些微商宣称“我们不是拉人头发展下线,而是向别人推荐生意,推荐人凭劳动得到公司给付的推广费”;二是宣称“传销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我们不限制人身自由,不强制消费,只是利用朋友和朋友关系进行推广,所以不是传销”;三是以某种商品作为载体,依靠精美的包装,宣称“功能完善、质量最优、市场前景广阔,只要交钱加入很快就能赚大钱”;四是把微商传销说成是分享经济的新模式,互联网+大背景下的连锁营销,是又一次的资金大洗牌,是最后一次赚钱的机会了。还举例说明,“当年马云做阿里巴巴时人们说他是骗子,现在他成首富了”。“当年马化腾做QQ时别人不相信他,现在他也成为互联网大亨了”。“今天新的技术出来了,新的营销方式出来了,你们如果不信,就要错过机会了,永远成为穷人吧”。 谨防掉入陷阱 微信传销由于虚拟性和跨区域性的特点,存在传播快、隐蔽性强、欺骗性大的后果。与传统传销相比,其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录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来完成。并且,网站还要求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由于会员发展下线的情况只反映在互联网上,再加上会员在传销方式上保持单线联系,有些传销组织服务器存放外地,甚至是境外,给执法部门的查处认定带来很大困难。 在此,阳泉市工商局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切勿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只有付出才会有收获。在遇到朋友圈和网上推送的投资消费广告,一定要多加留心,务必谨慎小心,以防掉入陷阱。如果市民遇到问题和困惑时,也可向工商、公安部门了解、咨询、投诉。 (原标题:警惕!有人借“微商”之名行传销之实)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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