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9月8日讯】(北方新报)近日,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参与人数达1762人的特大传销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某、吴某某、王某某五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00000元至200000万元不等的罚金,各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传销组织如何骗取巨额钱财? 2014年9月23日,被告人李某某成立了内蒙古礼享者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礼享者公司),该公司成立后被告人李某某、吴某某、王某某等人设计了《礼享者健康产业分配制度》,并以该制度为基础并建立了礼享者网站以“电商”为幌子进行传销活动,形成了人数众多、人员层阶分明、纪律严格、经济利益分配明确的传销组织。 该组织以无市场销售的酒、粮食等公司产品为诱饵,每套产品价值分为5000元、10000元、20000元三个等级,要求参加者以购买不同等级价值的公司产品的方式获得成为公司A、B、C级会员的资格,也称银卡、金卡、钻卡会员,以收取“会员费”“拉人头”等方式组织传销。会员与被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以推销产品数量、发展下线人数多少,分成6个等级,分别是1星至6星会员,然后再按照会员级别、等级以及发展人员的层级,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和发放返利。该公司计酬返利经营模式主要是分为静态奖和动态奖。形成了“正道”“聚合”两个团队,分别由吴某某、王某某负责管理。 在各被告人的授意和直接参与下,该公司多次以讲座、开招商会等形式向人灌输传销经营模式,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并在媒体投放大量广告虚假宣传,骗取18895958.00元巨额钱财,发展会员合计1762人,会员层级已超过三级。经过公安机关的大量调查、取证,最终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尚有部分人员在逃,查获赃款4625156.97元。 办案检察官揭开传销面具 本案开庭审理过程中,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吴某某、王某某以推销商品的经营活动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在谈到本案的社会危害性时,公诉人指出,在审查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很多参与传销的人员是经家人、朋友等介绍加入,大多是夫妻二人或一家人参与,对该传销模式能赚钱深信不疑。这些新来人员加入该组织后,又以相似的方式介绍自己的亲戚、朋友、家属等进入,发展下线,以至于该传销组织先后参与人员达1000余人次。礼享者公司何以快速膨胀?秘诀就是超高回报的“购物返利”。正是这种诱惑性极强的返利模式在短短不到一年内迅速扩散,不断吸纳会员。而购物返利实质是以后人的消费来支付前人的返利,十个瓶子八个盖,公司迟早要出问题、要崩盘。传销这种金字塔式的销售骗局是一种破坏社会道德,危害社会稳定,影响家庭和谐的犯罪行为,底层的传销人员必将血本无归。 检察机关重拳出击 打击非法传销活动 2017年两会上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强调:“2017年各级检察机关要‘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 传销披着“微商”、“电商”等外衣,手段不断翻新,且趋于隐蔽,由于组织传销活动人员反侦查能力不断增强,传销人员层级和人数认定较为困难等原因,打击传销犯罪愈加艰难。在这种情况下,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敢于啃下硬骨头,依法查办传销犯罪大要案,对涉案人员依法快诉,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了社会经济安全。 (原标题:1762人参与案值千万 内蒙古查获特大传销案)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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