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16日讯】(裕华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2月13日,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常某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 2015年1月上旬,犯罪嫌疑人陈某、常某经暗黑币传销头目白某、李某介绍参加香港达康职能科技有限公司刘雄才创建的暗黑币传销组织,李某将陈某、常某二人发展为暗黑币传销的下线,白某指定陈某、常某为石家庄市裕华区暗黑币传销组织的负责人,指使陈某、常某宣传、发展暗黑币传销下线,期间白某将一台POS机交给陈某、常某安装到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33号怡和地产公司一楼的承租的办公室,专门给暗黑币传销组织转账使用。 2015年1月上旬,白某指派常某到南京参加暗黑币传销组织招商大会,学习、交流暗黑币传销有关知识,同月下旬白某又派常某到香港暗黑币传销组织总部参加暗黑币梦想飞跃大会,并带回暗黑币传销宣传手册。 香港回来后,2015年春节前,白某、陈某、常某在石家庄市裕华区众恒酒店组织暗黑币招商酒会,宣传香港达康职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暗黑币传销知识,参加酒会达100多人次。 常某多次在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大街33号怡和地产公司一楼的承租的办公室给暗黑币会员讲解其在南京、香港暗黑币招商大会学习体会,宣传暗黑币传销模式,并组织暗黑币会员观看“中央电视台的暗黑币招商录像”,每个会员只要购买V1、V3、V9产品就有二种收益,即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是固定收入,动态收益是发展会员就像挖矿机,发展会员越多,矿就挖的越深,获得的收益就越多,每个会员发展的新会员分大、中、小三个区,再发展新会员又可分大、中、小三个区,依次类推,每发展一个暗黑币会员就会有动态收益,结构呈金字塔,越是上层挣得钱就越多。 犯罪嫌疑人陈某在2015年1月下旬至2015年4月间暗黑币传销累计陈某发展下线约34人次,陈某、常某非法获利15万元,总涉案金额达350余万元。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早在2016年3月16日,江苏检察院审理一起传销组织售暗黑币的案子。这起传销组织售暗黑币是一个打着投资虚拟货币“暗黑币”的旗号,通过互联网兜售所谓“暗黑币”吸纳会员,层级森严,仅8个月时间就在中国内地发展会员3万余个(以累计注册账号计算),敛财近15亿元的传销组织。 (原标题:敛财近15亿的“暗黑币”网络传销 石家庄负责人被批捕)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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