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1月9日讯】(红都检察)9月10日,瑞金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谢某某提起公诉。该案系司法责任制改革后瑞金市检察院新型检察官办案组——涉众型(经济类)办案组办理的第一起公诉案件。
谢某某于2017年3月向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联惠公司”)交了15万元代理费后,于同年4月28日注册成立了瑞金市云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丰公司”),谢某某任法人代表,该公司成为了云联惠公司在瑞金的代理公司。云丰公司依托云联惠公司在网上设立的“云联商城”,以购物消费全额返还、设置层级奖励等为诱饵,发展下线吸引会员。
至案发时,谢某某直接或者间接发展杨某某、谢某某、赖某某等下线共计284人,层级共有七级,并从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会员账户提现16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 谢某某以购物消费全额返还、设置层级奖励等为诱饵,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原标题:“云联惠”特大传销案又有一起在江西瑞金公诉了!) 责任编辑:小沫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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